2021年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52號令)、《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2021年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48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愿意在石峰區最低服務滿5年;
7.有戶籍要求的崗位,報考人員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前應在石峰區;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無正當理由而本人要求中途退役的和服役期間被給予記大過(含)以上處分的人員;
6. 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1屆畢業生(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碩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不能報考。
7. 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范圍
此次招聘崗位共16個,均為管理崗位。計劃招聘48人,其中面向202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及2020屆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18人,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7人,面向村(社區)兩委、退役大學生士兵公開招聘3人。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石峰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其他各環節相關信息將在石峰區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及時發布,不電話通知,請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因未及時關注而導致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責任。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6日(上午9:00)起至2021年5月8日(下午5:00)止;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
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580
3.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前,考生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誠信報考。
(2)報名時需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電子檔(35mm×25mm,jpg格式,20KB以下)、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學歷(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照片、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照片(除電子照之外的其他資料照片最大2MB,支持jpg,gif,png格式)及其他需上傳資料的照片(職稱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如上傳的照片無法識別則報名無效。
(3)由于報考人員自身因素產生的問題,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相應責任。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4)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通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取消應聘資格。
(5)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驗證報告)填寫。
(6)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7)考生須嚴格服從招聘現場防疫工作管理,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申領并提供本人電子健康卡,持有電子健康卡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且現場體溫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現場領取準考證、參加資格復核及考試。
(三)領取準考證
通過了網上報名初審的報考人員,須攜帶1張與報名系統同底的1寸免冠近照及本人身份證現場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為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
領取地點為石峰區人民政府主樓318辦公室(0731-22629700)。
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同放棄考試資格。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原件參加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完后請考生妥善保管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以石峰區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的信息為準。
(四)考試及資格審查
1.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3:1。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如果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取消招聘計劃的,已報考該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進行,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3.筆試
領取準考證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長為180分鐘,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兩大部分,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50%。
4.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要求,誠信填報本人信息資料。招聘工作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筆試后、面試前將進行現場資格復核。資格復核的時間、地點及須提供的資料以石峰區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的信息為準。
資格復核時,面向2020、2021屆畢業生招聘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核對象,其他招聘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核對象(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資格復核)。
未在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如有放棄或資格復核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核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5.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以石峰區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內發布的信息為準。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長為10分鐘。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綜合協調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溝通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成績在75分(含)以下的不確定為體檢對象。
6.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各招聘崗位以該崗位所有考生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綜合成績小數點后第三位小數大小排名。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增加吸毒情況檢查項目,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2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峰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區紀委、區人社局共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領導小組審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結合事業單位余編情況和工作實際,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確定該崗位可供選擇的單位,由考生根據所報崗位綜合成績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選崗,選崗后由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有工作經歷的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滿五年,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務年限,被聘人員須賠付相關違約金,服務年限每少一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不足一年的均按少一年計算。
五、紀律監督
整個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將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區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六、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31-22629700(石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 督電話:0731-22629879(石峰區紀委監委)
七、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石峰區政府門戶網的公告、公示和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電話通訊暢通,如因報考人員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和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招聘工作各階段的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五)本次招聘政策由2021年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2021年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表
附件2:2021年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面向2020屆、2021屆畢業生)
附件3:2021年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石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