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四川巴中平昌縣招聘中小學教師130人公告
平昌縣2021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巴中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153號)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平昌縣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130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21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2021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其他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公開考試招聘教師130名。具體招聘計劃及學科崗位條件要求詳見《平昌縣2021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應聘資格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至日期為報名的首日)。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學科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表》)。凡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其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相同。
5.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或未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報考的;
6.本人不愿承諾聘用后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的(具體服務年限見《崗位表》);
7.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四、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考生之家網(http://bm.e21cn.com/)。報名時間:2021年5月7日00∶00至5月10日上午12:00止。
具體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須知。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平昌縣2021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等信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學科崗位報名,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學科崗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對戶籍有限制的學科崗位,報考人員須在網絡報名前取得與崗位要求相符合的戶籍條件。
2.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
3.填報信息。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如實、準確填寫《平昌縣2021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
4.資格初審。由縣教科體局在網上對填報的《報考信息表》信息的完整性和照片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初步審查,并在應聘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考生在報名前對本公告內容有不清楚的,可撥打本公告后所列“網上報名咨詢電話”進行咨詢。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學科崗位條件要求,由面試資格復審、考核中的復核以及縣人社局會同縣教科體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二)繳費
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按每人每科50元收費)。繳費時間:2021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12:00。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21年6月2日至3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10樓2號人事股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三)打印報名表
應聘人員繳費成功后,應及時登錄考生之家網(http://bm.e21cn.com/),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2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四)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于2021年5月24日至5月29日上午9:00前登錄考生之家網(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五、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實際繳費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形成差額即可。沒有形成差額的崗位將進行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等情況將于2021年5月13日通過平昌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scpc.gov.cn/)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于2021年5月18日前通過互聯網自動將筆試考務費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納的銀行卡賬戶。
六、考試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面試。公共科目筆試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專業科目面試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50%+專業科目面試成績×50%。
(一)公共科目筆試
1.筆試時間:2021年5月29上午,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公共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滿分為100分。《教育公共基礎》的考試范圍詳見省人社廳、省教育廳2012年4月13日印發的《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請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政策法規”條目查閱或下載)。
4.經組織選派、達到規定服務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定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相關證明(內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服現役兩年以上經歷、退出現役相關證明、被部隊團級及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21年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交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平昌縣金寶大道12號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三樓),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加分情況將于材料遞交時間結束后的2個工作日內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5.公共科目筆試時,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均不得作為參考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6.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將在平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錄網站查詢。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考信息表》在成績公告3日內到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書面申請查分。
(二)專業科目面試
1.面試方式。教輔人員崗位采取“試講+實驗操作”方式進行,學前教育學科崗位采取“試講+特長展示/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其余學科崗位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確定面試資格復審入圍人員。根據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學科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入圍人員,達不到2:1的,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若與最后一名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復審入圍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復審入圍人員。
3.資格復審。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復審由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平昌縣監察委員會負責監督。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專業科目面試。參加專業科目面試人員名單,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cpc.gov.cn/)公布。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因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依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視情況最多遞補兩次),遞補資格審查要求與資格復審相同。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出現無遞補對象、遞補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全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部分放棄參加面試等情況的崗位,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擬招聘名額達不到2:1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可按程序直接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不得低于80分,否則將不得進入體檢等后續所有環節并在本次不予聘用。
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面試人員,發給面試通知書。
4.專業科目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cpc.gov.cn/)公告。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專業科目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體檢對象;若專業科目面試成績仍相同,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體檢對象;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學歷層次高的優先;學歷層次仍相同的,以全日制學歷優先;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辦法確定,加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下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規定的條件、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乙肝項目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三)體檢時間、地點
體檢由縣人社局、縣教科體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公告。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由本人書面向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人事股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會同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所有考試環節并取得有效成績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視其情況最多遞補兩次)。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會同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實施。重點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崗位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所有考試環節并取得有效成績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視其情況最多遞補兩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cpc.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填寫《平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三份),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
拉通排名的崗位擬聘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進行崗位選擇。縣城學校幼兒園、農村學校具體學科崗位將于崗位選擇前在縣教科體局予以公示。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且符合辦理調動手續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十一、紀律和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平昌縣2021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平昌縣監察委0827-6222563)。
未盡事項,請撥打以下電話咨詢: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6229822;
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0827-6222816。
十二、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后續工作等事項,將通過平昌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scpc.gov.cn/)予以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及時、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選崗、聘用、遞補等環節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應確保聯系方式的準確和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考生必須妥善保管網上報名打印的《報名信息表》、《準考證》,考試招聘后續各環節都須出示此憑證,直至保管到遞補聘用環節結束。表、證丟失,導致后續程序無法認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請考生按相關規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附件:平昌縣2021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xlsx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