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華市文化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金華市文化館是金華市文化廣電旅游局下屬的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專業從事音樂、舞蹈、美術、書法、攝影、文學、曲藝等各藝術門類的創作、研究、輔導、培訓及我市大、中型群眾文化活動的組織與開展。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音樂創作崗位1名。
二、具體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身心健康,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群眾文化事業,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較強的溝通能力;
2.年齡、戶籍: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25日后出生),戶籍不限;
3.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其中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 7 月30 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4.專業:音樂學專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5.有關專業問題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地點:報名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5月28 日(上午8:30---12 :00,下午14:00---17:00,節假日除外),地點在金華市文化館三樓302室(金華市中山路35號,電話0579-82377134)。
2.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報考人員需如實填寫《金華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1),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張,并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音樂創作的作品及獲得的榮譽有關材料);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院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四、考試形式
考試采用百分制。采取先安排專業能力測試再綜合素質評估的考試方式,分別按60%、40%記入總成績。
1.專業能力測試。報名人數達到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及以上進入專業能力測試。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取消本崗位招聘計劃。專業能力測試主要考察音樂創作專業技術。
2.綜合素質評估。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綜合素質評估人員。綜合素質評估主要考察音樂創作基礎知識。
3.專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素質評估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方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體檢、考核的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核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同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由本人與原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在7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方可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擬聘用通知書下發前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人員需在擬聘用通知書下發前完成,通知書下發后一律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由金華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和金華市文化館負責組織;
2.本次公開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關要求執行。
附件:金華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
考試成績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金華人才網
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http://rsj.jinhua.gov.cn)
金華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http://wglyj.jinhua.gov.cn/s)
金華市文化館
(http://jhwhg.wglyj.jinhua.gov.cn/)
單位地址:金華市中山路35號
聯系電話:謝老師 0579-82377134
監督電話: 0579-82310137
傳 真:0579-82337965
金華市文化館
2021年4月25日
金華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
報考單位: 報考崗位: 編號:
姓名 | 身份 證號 | 近 期 免 冠 一 寸 正 照 | ||||||||||||||||||||||||||||||
性別 | 民族 | 健康 狀況 | 政治 面貌 | |||||||||||||||||||||||||||||
學歷 | 畢業 時間 | |||||||||||||||||||||||||||||||
畢業院校 | 專 業 | |||||||||||||||||||||||||||||||
家庭 住址 | 固定電話 | |||||||||||||||||||||||||||||||
移動電話 | ||||||||||||||||||||||||||||||||
職稱或 專業資格 | 郵 編 | |||||||||||||||||||||||||||||||
下一欄由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填寫 | ||||||||||||||||||||||||||||||||
生源地 | 省 市 縣(市、區) | 現戶籍所在地 | 省 市 縣(市、區) | |||||||||||||||||||||||||||||
下一欄由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填寫 | ||||||||||||||||||||||||||||||||
現戶籍所在地 | 省 市 縣(市、區) | |||||||||||||||||||||||||||||||
個 人 簡 歷 | (注:個人簡歷包括教育經歷和工作經歷、教育經歷從高中起) | |||||||||||||||||||||||||||||||
獎懲 情況 | ||||||||||||||||||||||||||||||||
本人聲明:上述填寫內容真實完整。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聲明人(簽名): 年 月 日 | ||||||||||||||||||||||||||||||||
資格 審核 意見 | (報考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身份 證復 印件 粘貼 處 |
注意:1、表格內容必須填寫齊全,填寫時字跡必須清楚工整,切勿潦草。
2、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