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興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嘉興市特殊幼兒教育康復園)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嘉興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嘉興市特殊幼兒教育康復園)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隸屬于嘉興市殘疾人聯合會。為了吸納優秀的特殊幼教人才,促進特殊幼兒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經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幼兒教師2名。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推出2個崗位,計劃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幼兒教師2名。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要求 | 所需專業 | 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執業)資格要求 | 其他要求 |
教師1 | 1 | 大學專科及以上 | 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康復治療技術及相關專業 | 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的應具有教師資格證和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康復治療技術及相關專業的應具有康復治療技術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 具有2年及以上教師或康復治療工作經歷 |
教師2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 | 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 | 具有教師資格證和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
二、招聘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身體健康。
4.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5月9日以后出生)。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及工作經歷要求。
3.公告中涉及的專業技術資格、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等截止計算時間為:2021年5月9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⑴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務處分且2021年5月9日未滿處分期限的。
⑵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⑶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⑷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
嘉興市陽光康教園(嘉興市南湖區解放街道凌塘路136號)。
3.報名時所需材料和要求。
應聘人員可按照招聘公告,直接到嘉興市陽光康教園報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名,代報人按公告規定,提供報考人員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同時提供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由本人填寫《2021年嘉興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嘉興市特殊幼兒教育康復園)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并提交相關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畢業證書原件與復印件;(3)教師資格證書或康復治療士證和報考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各類獲獎證書、榮譽證書、課題的原件及復印件;(5)近期一寸同底證件照2張;(6)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本人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勞動合同、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4.資格審查。
招聘崗位所需專業要求參考教育行政部門專業目錄設置和審查,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名稱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根據所學專業方向審核確定。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將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內容由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面試(專業技能水平測試、試講)兩部分組成,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其中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50%、試講成績50%)。
筆試、面試由嘉興市殘疾人聯合會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21年5月22日(周六),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如面試對象在面試前2天明確放棄參加面試,則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若總成績相等的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四)考察
考察由嘉興市殘疾人聯合會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嘉興市殘疾人聯合會(http://www.jxdpf.org.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安排遞補。
(六)聘用
確定擬聘用人選后,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手續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應在考試前14天申領浙江“健康碼”。為確保后續考試工作安排,請各應聘人員報名后及時申領浙江“健康碼”。
(二)浙江“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筆試、面試。浙江“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相關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筆試。浙江“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考生,須在我省定點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筆試。“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相關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
(三)考生為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嘉興市殘疾人聯合會報告。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應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和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證明;密切接觸者應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筆試。
(四)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筆試、面試。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
(六)參加筆試、面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健康碼”非綠碼、近期由中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筆試、面試期間全程佩帶口罩。其他考生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在考場內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筆試、面試期間若出現相關癥狀者,應立即戴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七)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筆試、面試現場組織工作。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八)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并填寫個人健康登記表和健康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事業單位考試誠信檔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筆試、面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浙做好準備。
(十)公告發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定的,嘉興市殘疾人聯合會將另行公告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嘉興市殘疾人聯合會網。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殘疾人聯合會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嘉興市紀委市監委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本次公開招聘的公告、考試成績、體檢、公示等事宜將在嘉興市殘疾人聯合會網(http://www.jxdpf.org.cn)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咨詢電話:0573-83596817、13819037094聯系人:張老師
監督電話:0573-83676257、82228947
附件:
1.2021年嘉興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嘉興市特殊幼兒教育康復園)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
2.個人健康申報表
嘉興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