鄲城縣關于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公告
為緩解全縣基層動物防疫力量嚴重不足的問題,保障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實,現就公開招募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公告如下:
一、招募計劃
擬招募10名特聘動物防疫專員。
二、招募對象及條件
(一)招募對象。特聘動物防疫專員主要從以下三類群體中招募:
1、畜牧獸醫科研教學單位一線獸醫服務人員;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在養殖、屠宰、獸藥、飼料、診療企業從業3年(含3年)以上的獸醫技術骨干;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動物防疫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執業獸醫、鄉村獸醫;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納入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范圍。
(二)招募條件。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對象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較高的技術專長和專業素質;
2、有豐富的動物防疫實踐經驗;
3、熱愛畜牧獸醫工作,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
4、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特聘防疫專員工作任務,服從崗位分配,年齡在45周歲以下,男女不限。
6、在鄲城縣域內有固定住所。
三、工作任務
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在縣農業農村局領導下,服從各級動物防疫部門管理,在基層從事動物防疫相關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任務:
(一)為縣域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
(二)為畜禽養殖戶提供動物防疫技術幫扶,完成動物免疫、檔案管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出欄畜禽及其產品的檢疫申報等工作;
(三)與鄉村獸醫、村防疫員結對開展技術服務,互相配合,提高自身服務能力,增強鄉村獸醫、村防疫員專業技能和實操水平;
(四)為縣農業農村部門、鄉鎮動物防疫機構提供指定的動物防疫工作專業服務。參與動物疫病診療、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樣品采集、疫情排查、疫情報告、疫情處置、協助動物衛生監督等業務工作。
(五)縣農業農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在與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簽訂的服務協議(或服務合同)中,明確服務內容、服務對象、服務數量、服務效果等。
四、招募程序
按照發布需求、個人申請、條件審核、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確定人選、簽訂服務協議(或服務合同)等程序,面向全社會開展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工作,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全程公開透明,通過多種方式向全社會進行公示公告,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1、發布公告:2021年4月26-30日在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各鄉鎮(辦事處、高新區)應在公示期內對此次特聘信息進行大力宣傳,鼓勵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骨干踴躍報名。
2、個人申請:2021年5月6-12日,凡符合特聘條件的,到縣農業農村局人事股申請填寫《鄲城縣動物防疫專員特聘計劃報名表》(詳見附表),并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從事動物防疫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工作證明、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等相關材料。報名信息應真實填寫,否則視為放棄特聘考核資格。
3、條件審核:資格審查貫穿招募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等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4、技能考核:由縣農業農村局成立考評小組,擇期對全縣報名合格人員統一進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實行閉卷考試,閉卷考試的主要內容是動物疾病診治、防疫、檢疫、動物疫病實驗室檢測和畜牧業等方面基礎知識。
5、研究公示:技能考核后按成績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開、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間,對有異議的擬聘人員將重新調查核實,出現名額空缺按照技能考核成績補錄。
6、確定人選:公示結束后,確定聘用人員,簽訂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服務合同,簽訂合同后按時到崗,并嚴格按照合同內容從事服務工作。
五、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待遇及服務期管理
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按每人每年3萬元標準進行補助,補助經費在河南省下達的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中列支。
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服務期限按年度實施。服務期內,以服務對象的滿意率、解決動物防疫實際問題等為主要考核指標,采取量化打分和實地測評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對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服務效果進行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時解除服務協議;考核優秀的,服務期滿后可優先續聘。
特聘動物防疫專員不列入我縣公職人員管理,不享受公職人員福利待遇。
附件:鄲城縣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報名表
報名地址:鄲城縣農業農村局人事股
聯系人:孫艷玲 13608411696
王傳金 18838353808
鄲城縣農業農村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鄲城縣農業農村局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報名表 | ||||||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身份證號 | 籍 貫 | |||||
畢業院校 | 所學專業 | |||||
工作單位 | 工作年限 | 技術特長 | ||||
居住地址 | 聯系電話 | |||||
主 要 簡 歷 及 技 術 業 績 | ||||||
本人 | 本人承諾:報名提供的所有信息、證件等均真實有效,對因提供信息、證件證明等虛假不實或涉及考場紀律所造成的后果,我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年 月 日 | 縣農業農村局審查意見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