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蓬安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14人公告
蓬安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綜合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共招聘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14人,(其中特巡警崗位9人,其他勤務類崗位5人)。
三、用工形式
勞動合同制用工。
四、應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自愿從事輔警工作且服從工作分配;
3.年齡在18-30周歲(1991年4月27日至2003年4月27日期間出生);
4.具備大專(含)以上文化程度(退役軍人及烈士子女放寬至高中、中專),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cm及以上,雙眼裸視視力4.7以上或矯正視力4.8以上,無殘疾、紋身、口吃、重聽、色盲和傳染性疾病。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癜痕和疤痕;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7日(上午9:00-11:40;下午15:00—18:2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蓬安縣公安局5樓政治處1號辦公室(蓬安縣相如街道辦文君路283號)
3.報名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持本人戶口簿、
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報考資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提供虛假證件資料的,一律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二)考試
1.筆試。筆試不指定復習范圍,考試內容以基本法律知識、基本素質測試和寫作能力為主。
2.體能測試。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體能測試環節。不足規定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
測試內容。測試內容為10x4米折返跑、立定跳遠、俯臥撐,報考特警崗位加測1000米,計分標準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面試。筆試后,以筆試成績排名且體測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內容包括舉止儀表、語言表達、反應及應變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4.成績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各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5.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綜合考察及聘用
1.體檢。根據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名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按程序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2.綜合考察。由考察對象戶籍地所在派出所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任職資格、以及家庭成員、近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人的現實表現進行綜合考察,對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程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3.公示、聘用。對符合條件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對符合條件人員予以招聘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需服從統一工作安排,試用期二個月。
六、工資待遇
特巡警崗位月工資2500元、其他崗位月工資2000 元“五險一金”按國家規定除個人承擔部分外,其余由用人單位繳納。
七、紀律與監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招聘咨詢電話:13698293366
舉報監督電話:0817—8627714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蓬安縣公安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