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高層次教師37人公告
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7名高層次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師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業務精湛,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符合相應的學歷、年齡:
1.博士研究生,應在1980年5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的教師應在1975年5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或特級教師榮譽稱號的教師應在1970年5月1日之后出生;
2.報名者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畢業生可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且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10月1日之后應聘的2022年畢業生,可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且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四)具備《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所學專業”條件由招聘單位按照《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設置。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本次招聘不限戶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2022年畢業生可在2021年10月1日后應聘);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1年12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發布網址:
徐州市教育局官網(http://jyj.xz.gov.cn)
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xz.hrss.gov.cn)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所有崗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告發布之日后,將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核程序,及時公布招聘結果,通報崗位招聘進展和空缺情況。2021年10月1日后,2022年畢業生可報考相應的空缺崗位。
2.報名方式: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相關報名材料請發送至報考單位指定報名郵箱(報考單位郵箱見附件1),發送主題請以“報考學校+學科+姓名+畢業院校(工作單位)+專業”格式注明。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電子版:
(1)《2021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報名表》(附件2);
(2)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掃描件;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掃描件;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以相關或相近專業報考的,提供所在學校或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證明、成績單等相關材料掃描件;
(3)提供各類獲獎證書,本人真實的教學與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等情況及主要論著目錄等掃描件(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有疑問,請及時向招聘單位咨詢確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者,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各個環節,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的求職意向及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對應聘人員做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市教育局陳述申辯。
4.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招聘崗位簡介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教育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該崗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試費用。
三、資格復審
(一)網上報名后,通過資格初審的,市教育局將通知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現場資格復審所需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名信息中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招聘期間聯絡暢通;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原始學歷及后學歷均需提供);
4.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原始學位及后學位均需提供);
5.在職應聘者提供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在職應聘者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或相應從(職、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2021年或2022年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往屆未就業的提供就業報到證;
8.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張;
10.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
11.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市教育局陳述申辯。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科研水平等綜合素質。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核成績當場公布。考核結束后,考核成績公布網址:http://jyj.xz.gov.cn。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1.在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成績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市教育局通知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進行,體檢人員同時符合上述兩種標準體檢合格。體檢表須由主檢醫生審核后明確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簽名,加蓋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療機構公章。體檢結果及時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
2.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3.對應聘人員做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市教育局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市教育局對應聘人員提出申辯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做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擬定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4.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由市教育局在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成績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
市教育局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擬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的資格。
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辦理聘用手續后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市教育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任職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被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八、有關待遇
對符合高層次人才引進資助計劃的被聘用人員按照《關于印發<徐州市教育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的通知》(徐委辦〔2018〕83號)等文件落實各項待遇;其他不符合高層次人才資助計劃的,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定編定崗。其他事項與招聘學校面議。
九、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本公告由徐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所有招聘工作進度信息請考生及時上網查詢。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報考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市教育局 0516-83722605
招聘工作紀檢監督電話 0516-80807307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16-83732198
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七紀檢監察組 0516-83723007
徐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2021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咨詢電話及報名方式.xls
附件2:2021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報名表.xls
附件3: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崗位簡介表.xls
附件5: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