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蘇州吳中區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招聘14人公告
蘇州市吳中區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蘇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招聘規程〉的通知》(蘇人保事〔2010〕13號)、《印發〈關于加強區級機關和區屬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吳委辦〔2009〕35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吳中區2021年部分機關(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共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蘇州市吳中區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崗位簡介表可在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5年4月25日至2003年4月27日期間出生)。
5.蘇州市區戶籍。
6.具備《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2)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的人員。
8.招聘公告及招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生源(戶籍)、學歷(學位)證書以及職稱等資格均須于2021 年4月27日前取得。其中,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1 年4月2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8月31日;國(境)外2021年同期畢業人員,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時間可放寬至2021年8月31日。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至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16:00(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2.報名程序:應聘人員填寫《蘇州市吳中區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報名審核登記表》(附件3),連同應聘材料的掃描件一并打包發送至招聘單位的電子郵箱(附件1),標題統一為:“姓名+招聘崗位代碼+學歷+所學專業+手機號碼”。工作人員收到應聘材料后,將在24小時內進行審核。考生是否報名成功以招聘單位郵件回復為準。
3.報名材料
(1)2021年畢業生須上傳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的戶主頁及本人頁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戶籍證明)、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及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2)社會在職人員須上傳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以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作為證明。
(3)留學回國人員,除上傳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國(境)外學位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外,還應上傳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資格初審: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至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6:00。
5.陳述申辯及異議處理
(1)陳述申辯: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至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2:00。
(2)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至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5:00。
應聘人員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聯系方式可從招聘崗位表中相應崗位的“咨詢電話”欄內獲取。
6.注意事項
(1)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崗位開考比例見《崗位簡介表》,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3)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須與畢業證書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可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錄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筆試
1.筆試準考證發放
(1)發放時間: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4:00—16:00。
(2)發放地點:蘇州市吳中區塔韻路178號吳中區人力資源大廈一樓大廳。
(3)發放程序:報名成功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現場領取《準考證》。
2.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不指定輔導用書。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筆試成績的50%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因應聘人員放棄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將在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公布。
五、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通知發放。《面試通知書》發放的時間及地點在公布考試成績時具體通知。所有進入面試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的時間、地點及形式。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形式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成績的計算。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招聘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對成績相同的人員另行安排加試。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4.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并隨后在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公布,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六、體檢、資格復審和考察
1.體檢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資格復審和考察。因考生體檢、資格復審、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也可減少招聘計劃數。
七、公示和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合格的人員,在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
報考人員須對照本公告報考條件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在考試、體檢、考察中,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被錄用的人員,錄用前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錄用后應按規定時間報到并辦理錄用手續,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應聘人員及時關注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相關公告,并對我區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65289101。
十、本《公告》由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5253721。
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蘇州市吳中區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x
附件2: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附件3:蘇州市吳中區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報名審核登記表.doc
附件4:蘇州市吳中區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