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攸縣衛生健康局公開引進事業編制緊缺專業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攸縣衛生健康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事業編制緊缺專業人才20名。
一、公開引進原則
本次公開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公開引進計劃
本次公開引進計劃共20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公開引進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2003年4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45周歲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年齡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為準。
4.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5.崗位要求的專業參照《202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引進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人社部門確定。
6.2021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崗位要求和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7.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引進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9.愿意在攸縣最低服務五年。
10.其他資格條件。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發布信息
引進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攸縣政府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各環節的信息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五、報名方式、時間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網絡報名電子郵箱為304560773@qq.com,現場報名地點為攸縣人民醫院行政辦公樓(原制劑樓)5樓人力資源部辦公室。
(二)報名時間
網絡報名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起至考試前一天,現場報名時間為考試前一天。
(三)報名要求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引進公告及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現場報名 的,需攜帶資格審查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并填寫《攸縣事業單位公開引進報名登記表》(附件2);網絡報名的,需將《攸縣事業單位公開引進報名登記表》電子檔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304560773@qq.com)并按資格審查的相關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核。未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其他要求
1. 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的公告、公示及通知等信息。因本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導致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責任。
2.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3. 防疫期間,請應聘人員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有關防疫工作管理的規定。
4.應聘人員須保持聯系電話(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暢通,如因應聘人員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六、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時間
資格審查時接受現場報名,時間為2021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二)資格審查地點
攸縣人民醫院行政辦公樓(原制劑樓)5樓人力資源部辦公室。
(三)資格審查要求
應聘人員需攜帶《攸縣事業單位公開引進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學位證(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原件,并提供上述證件、證書及材料的復印件到資格審查地點進行現場審查。工作人員根據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資格、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七、考試
(一)開考比例
本次引進不設置開考比例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為2021年5月16日上午8:30。地點詳見資格審查合格后當場發放的準考證。
(三)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口頭答辯和業務技能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崗位具體考試方式詳見附件1。
1.口頭答辯
時間為3分鐘,滿分為100分,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成績低于80分的淘汰,高于或等于80分的進入下一環節。
2.業務技能考核
時間為10分鐘,滿分為100分,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成績低于70分的淘汰。業務技能考核以口述方式進行。
(四)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口頭答辯成績×30%+業務技能考核成績×70%;
2.口頭答辯成績、業務技能考核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業務技能考核成績高的排前。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引進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實施,另增加吸毒項目檢測,體檢費自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引進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和考察環節中,如有不合格或放棄的,按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縣人社部門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引進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對象,由縣人社局下達聘用通知,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有工作經歷的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監督
(一)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人才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公開引進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對應聘人員、引進單位和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公開引進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咨詢及監督電話
攸縣衛生健康局:0731- 24313609(咨詢)
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731-24327816(監督)
攸縣紀委監察委派駐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0731-24338302(監督)
本公告由2021年攸縣衛生健康局公開引進事業編制緊缺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2021年攸縣衛生健康局公開引進事業編制緊缺專業人才崗位表(3)
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攸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