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檢察院書記員招聘公告
一、招聘計劃
全市檢察系統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44名,招聘計劃詳見《昭通市檢察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備大專以上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5.掌握速記、計算機操作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當符合《計劃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其他招錄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被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到所報崗位對應的現場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10日—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所報崗位對應地點,詳見《計劃表》;
3.報名所需材料:
(1)《昭通市檢察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紙質版一式二份;
(2)有效身份證、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原件及證書復印件;
(3)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裝彩色照片電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稱填寫為“姓名+身份證號碼”;
(5)招聘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戶籍證明;
(6)與報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4.資格審查: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人員予以報名,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于2021年5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昭通市人民檢察院大廳領取準考證,未領取的,視為棄考。
注意事項:
(1)本人或委托他人報名的,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如出現委托他人報名的,須提交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2)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并重新參加改報崗位的資格審核。
(4)報名人員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當場審驗后退回本人。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4(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之比),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請示昭通市人民檢察院黨組研究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一)筆試
筆試要測試應試者法律常識、時事政治、檢察業務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點地址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攜帶2B鉛筆、碳素筆以及橡皮擦,按準考證標明的考點自行前往參加筆試。考生需攜帶《昭通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公開招錄書記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參加筆試。
筆試分數在昭通檢察微信公眾號以及昭通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適時公布。
(二)崗位技能測試與面試
崗位技能測試、面試由昭通市人民檢察院組織,采取在昭通檢察微信公眾號以及昭通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公布信息、電話聯系等方式通知報考人員具體的時間、地點、測試方式、面試方式等。
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筆試成績排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出現放棄的情形,經一輪遞補后不再遞補,不足1:3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崗位技能測試。
崗位技能測試內容以文字錄入測試為主,包括看打、聽打內容。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等額崗位技能測試的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放棄的情形,經一輪遞補后不再遞補,不足1:2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等額或差額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滿分10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等額面試的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三)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根據3:3:4比例確定,總分為100分,即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相同成績,依照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招聘人數1:1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和考察階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遞補一次。體檢由昭通市人民檢察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體檢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及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考察由各招錄單位組織實施,考察時應當成立考察組,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旖M應當深入考察對象所在學校、單位或者社區,嚴格審查人事檔案,重點審查“三齡兩歷”、黨員身份、民族等內容,采取個別談話、查詢被考察對象本人、父母、配偶及子女犯罪記錄及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明確提出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見??疾鞈斖怀稣螛藴?,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
五、公示和聘用
昭通市人民檢察院在綜合成績基礎上,結合體檢、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聘用的書記員名單,采取在昭通檢察微信公眾號和昭通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后出現放棄情形的,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六、待遇和保障
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報考單位報到,簽訂合同。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執行。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請廣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測管理,考前3天提前申領“云南健康碼”,做好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測,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有異常情況的及時報告昭通市人民檢察院。
(二)考生打印準考證前應仔細閱讀并簽署附件《昭通市檢察機關2021年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在參加考試時交監考老師。
(三)考生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四)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筆試考點??忌M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
1.“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的,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小于等于37.3度)可進入考點的普通考場參加考試。
2.“云南健康碼”為黃碼的、“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來自國內有中風險地區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試前3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碼”新冠病毒檢測陰性信息,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普通考場參加考試,未提供報告(證明)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3.近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學隔離觀察證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證明、考試前3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碼”新冠病毒檢測陰性信息,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普通考場參加考試,未提供報告(證明)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4. “健康碼”為紅碼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五)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六)對考前或考試時出現身體狀況異常,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考試條件的考生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院就診排查。
(七)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筆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筆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筆試資格。
(八)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考生進入考點內,除核驗信息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試全程均應佩戴口罩。
(九)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及時發布補充公告,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要求,請廣發考生密切關注。
(十)考生應知悉告知事項,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取消招聘資格,發現以上兩種情形,已簽訂勞動合同,按相關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以上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三)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四)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五)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昭通市紀委市監委派駐昭通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870-2160533。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罰。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六)本公告由昭通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70-2160190。
(七)昭通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地址:昭通市昭陽區珠泉路155號,電話:0870-2160190;
昭陽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地址:昭通市昭陽區團結路西161號,電話:0870-2234424;
魯甸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地址:魯甸縣文屏鎮臥龍社區崇文路60號,電話:0870-8122321;
巧家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地址:昭通市巧家縣白鶴灘鎮過境路中段,電話:0870-7126493;
鎮雄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地址:昭通市鎮雄縣南大街街心花園旁,電話:0870-3131690;
彝良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地址:彝良縣角奎鎮將軍路1號,電話:0870-5123216;
威信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地址:昭通市威信縣扎西鎮麒麟新區茶園路,電話:0870-6124917;
鹽津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地址:昭通市鹽津縣鹽井鎮文遠路27號,電話:13578043531;
大關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地址:昭通市大關縣翠華鎮聯合村64號,電話:0870-5620718.
永善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地址:昭通市永善縣玉泉路(民族小學南側約200米),電話:0870-4124491;
綏江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地址:昭通市綏江縣中城鎮龍行大道(西段)1號,電話:0870-7622264;
水富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地址:水富市長江大道與石龍巷交叉路口西側(北大門公園西北側),電話:0870-8961363;
昭通市人民檢察院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昭通市檢察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計劃表.xlsx
附件2:昭通市檢察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doc
附件3:昭通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公開招錄書記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