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湖南省衛生健康委等5部門《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衛發〔2018〕3號)、《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20〕2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并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2021年汝城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8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8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1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其余各環節相關信息在指定官方網站: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上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具體條件,詳見《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1)報考年齡 :要求在30周歲以下的(199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在35周歲以下的(198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2)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9屆、2020屆、2021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和2018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已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2019屆、2020屆、2021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和2018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為已落實工作單位人員,不得報考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4)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所學專業填寫。報考專業具體參考《202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或專業類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研究認定。
(5)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均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7.崗位要求中的工作經歷、資格、職稱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8.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2021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截至公告發布之日,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汝城縣特崗教師及服務期內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
7.汝城縣醫療衛生健康系統的在編人員;
8.現役軍人;
9.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10.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1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2.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擇崗、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有效身份證件。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21年5月7日9:00至2021年5月14日18:00止。
3.報名網址。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
4.上傳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295*413像素,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傳照片的,不得參加考試。網上報名信息一經提交,將無法修改,請謹慎提交!
5.打印準考證。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筆試公告后,報考人員自行到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特別提示:筆試準考證請保留到考察之后。
6.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認真對照《崗位信息表》和《專業目錄》,根據自身條件,正確選擇合適崗位,準確填報本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網上報名,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進行報名的人員視為放棄報考,報名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
(3)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系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
報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崗位和限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崗位,經汝城縣人才領導小組研究并報請郴州市人社局批準同意不設開考比例。
(5)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崗位進行筆試,免面試。
(6)此次公開招聘設定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及以上。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進入面試或體檢。
(7)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5月17日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在5月18日16:00前到汝城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206室)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不再辦理改報;5月19日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詳見《2021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筆試采用閉卷形式,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原件參加考試。
6.筆試成績公布。預計筆試后15日內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三)資格審查
面試前,由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地點,經汝城縣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1.資格審查對象。
需面試的崗位:按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入圍名單。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50分(不含50分)的,不列入面試資格審查對象。
僅筆試的崗位: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入圍名單。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資格審查。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50分(不含50分)的,不列入資格審查對象。
2.資格審查內容。
①打印的《2021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手簽的《誠信考試承諾書》(一式一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報考崗位要求的執業資格證和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筆試準考證原件;
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照片3張(背面注明報考崗位、專業及姓名);
④2021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的學籍證明一份;非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帶二維驗證碼);
⑤凡公告發布之日為在編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有服務期限和試用期限的報考人員須注明服務期、試用期是否已滿。
3.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列入面試資格審查遞補對象。
4.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定為不合格。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面試比例確定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形式。面試形式為實際能力測試(口述回答)。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采取計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本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有效評分之和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即為考生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
需面試的招聘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免面試的招聘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免面試招聘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3)如果入圍體檢對象最后一名綜合排名相同且體檢、考察合格,則增加招聘計劃,擬聘用在原報考單位。
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布。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汝城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吸毒史毛發檢測。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七)選崗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察合格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汝城縣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 7 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汝城縣人社局統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周年。
招聘單位應在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通訊號碼,須保持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21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面試后,各環節因放棄或不合格等情況造成招聘計劃空缺的,一律不進行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疫情防控
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由縣衛生健康局制定公開招聘防疫指南,落實衛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汝城縣紀委監委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舉報電話:0735-2135083、2135093。
七、招聘考試服務咨詢
政策考務咨詢:汝城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咨詢電話:0735-8198483。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汝城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具體事項由汝城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1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doc
汝城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