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中心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人員結構,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中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http://sjw.nanjing.gov.cn)等網站發布。具體的招聘資格條件詳見《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及以下(1975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間出生)。
6、具備《崗位信息表》中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人員;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1年5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有關要求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參考目錄為《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2、資格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
3、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4、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1、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郵箱:524058670@qq.com。
應聘人員須將報名材料掃描件打包,以“姓名+應聘崗位”命名發送至報名郵箱。
(2)報名時間
本次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5月10日9:00至5月13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須根據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交《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證書、職稱證書、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等;同時可提供科研成果,任現職以來發表的學術論文;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提供掃描件。
2、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其設置的招聘條件,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于資格審查時間截止前電話通知應聘人員。如對審查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聯系方式詳見《崗位信息表》中的“政策咨詢電話”。
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5月10日至5月13日(9:00—11:30,13:30—17:3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審查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5月10日至5月14日(9:00—11:30,13:30—16:00)。
4、招聘單位對資格審查異議的處理時間:2021年5月10日至5月14日(9:00—11:30,13:30—17:30)。
5、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嚴格按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專業一致,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紀違規。
(2)《報名表》中照片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
(3)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綜合考評的方式,主要考評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與崗位相適應程度等方面的內容。應聘人員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考評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1)綜合考評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綜合考評當天,應聘人員需帶報名材料原件備查,并提供復印件留存。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綜合考評者視為自動放棄。
(2)綜合考評在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按照批準后的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三)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考試成績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考察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招聘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四)公示與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等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考試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招聘咨詢監督
(一)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中心:
025-83278047、025-83278103
(二)招聘監督電話
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025-83753461
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