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陽新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和“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本科生公告
為進一步加大人才引進工作力度,結合全縣部分事業單位的崗位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全日制研究生和“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本科生?,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此次全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和“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本科生74名,具體職位(崗位)見附表。
二、招聘有關事項
(一)基本條件
報名者除符合《職位(崗位)表》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要求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或“雙一流”高校(學科)全日制本科學歷,報名人員需于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5、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和“雙一流”高校(學科)全日制本科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崗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出生時間以有效身份證為準;
6、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受辭退、開除處分的;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我縣現有編制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免筆試,采取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的形式進行。
1、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6日至5月10日。
(2)報名材料:考生需在陽新縣政府網上下載報名登記表,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全日制研究生須一并提供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所有報名材料一式三份(報名登記表必須粘貼近期紅底或藍底登記照)。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或《畢業生推薦表》,以證明能順利畢業并拿到學位證。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方式:原則上采取現場報名,考生提供所有報名材料到各用人單位進行報名,用人單位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加蓋公章后,并附《陽新縣事業單位人才引進資格審查情況一覽表》,統一報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0樓,陽新縣人社局聯系人:吳源,聯系電話:0714-7354427;陽新縣委組織部聯系人:邵博琪,聯系電話:0714-7334217。
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復查后,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陽新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并公布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
2、面試
本次面試不設開考比例,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最低合格分數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在面試前發布告示。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相應崗位引進計劃取消。
3、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選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人選,考察內容按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擬定,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具體時間由主管部門另行通知。考察過程中,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造成考察人選空缺的,依據面試成績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4、體檢
根據面試和考察情況,按照引進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考生不予錄用。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考察、體檢人選。
5、公示和聘用
綜合面試、考察、體檢情況,研究確定擬引進對象,并在陽新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聘用期制度。
三、有關待遇
1、工資待遇。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人員統一安排事業編制,簽訂聘用合同,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首次就業的事業單位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非首次就業的事業單位聘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按所聘崗位落實相應工資待遇。
2、政治待遇。本次招聘人員作為全縣后備干部進行跟蹤管理。對于表現突出的,可選派至黨政機關掛職鍛煉、重點培養;符合公務員調任規定的,可辦理調任手續,調入公務員單位任職。
3、其他待遇。對本次招聘的人員,在陽新城區無自住房的,可納入人才公寓優先保障范疇;隨遷配偶需從外地調入的,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其身份性質和專業,采取商調、推薦就業等方式解決工作問題;子女入學由教育部門妥善予以安排。
4、服務年限。招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最低服務期協議,服務期內離開(經組織調動除外)則取消相應待遇。
中共陽新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陽新縣人事考試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