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校園招聘13人公告
2021年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校園招聘(濟寧站)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2021年市衛健委直屬單位人才招聘工作總體方案》等文件規定,市精神衛生中心面向2021年應屆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限應屆)進行校園招聘,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規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國內外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博士研究生不限應屆);
7.應聘醫療崗位人員,需取得醫師資格,如已完成醫師執業注冊,執業范圍必須與應聘崗位相匹配;
8.國內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博士研究生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等材料。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二、招聘計劃
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13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名
采用網上和現場兩種方式,應聘人員可任選一種報名,不得重復報名。網上報名的,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應聘人員填寫《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2021年校園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PDF格式發送至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郵箱(wfsyrsk@126.com),郵件主題命名為“崗位名稱+姓名+身份證號”。現場報名的(第一批次),請在5月7日上午7:30~9:00到報到點(濟寧醫學院任城校區3號樓401黨員活動室,具體地址: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建設南路44號)現場報名。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截止時間均為5月7日上午9:00。
四、考試
考試工作具體由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負責監督指導。
(一)參加人員范圍
根據各招聘崗位條件通過資格初審人員。
(二)內容和方法
1.博士研究生、急需緊缺人才(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專業)采取面試(面談交流、專家評議)方式,免筆試,擇優現場簽訂聘用協議書;
2.其他人員招聘,采取面試(面談交流、專家評議)、筆試方式,面試、筆試均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
(1)面試
根據崗位特點,采取面談交流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工作技能。有筆試的招聘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范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照實有通過面試人數進入筆試范圍,進入筆試范圍的面試結束后現場發放筆試通知書。為保證新進人員素質,面試設最低分數線70分,低于70分不得進入筆試范圍。面試成績于本場面試結束后在考點公布。
(2)筆試
進入筆試范圍人員集中在濰坊進行筆試。筆試只考一科,根據專業不同分設考試科目。主要考察從事崗位的專業知識。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醫院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研究確定。
筆試時間、地點將在濰坊市衛健委網站和醫院網站另行通知,請廣大考生注意關注網站信息。
(3)總成績計算與排名。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各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崗位,進行加試排名。
(三)時間地點
1.報到及面試時間地點
分批次進行,具體以實際通知為準。
第一批次(濟寧站):2021年5月7日,上午7:30。濟寧醫學院任城校區3號樓401黨員活動室,具體地址: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建設南路44號。資格審查結束后進行現場面試。
第二批次:具體時間待定,另行通知。
2.現場資格審查。于報名截止前開展,通過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的考生均需提交以下審查材料進行現場審查。
(1)本人簽字的《2021年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校園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須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純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本人簽字的《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3)二代身份證;
(4)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歷學位證書;
(5)執業資格證書;
(6)在校期間成績單;
(7)發表的論文及科研材料和獲得的榮譽獎勵;
(8)留學回國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9)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相關材料,提供原件和A4紙復印件,按照順序整理并裝入透明文件袋,寫明姓名、電話、報考崗位名稱。并于規定時間報到,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人員需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因提交信息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應聘人員的信息、材料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一環節發現與報名條件和應提交材料不符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考察體檢
博士研究生、急需緊缺人才(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專業)根據面試結果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其他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選。考察體檢由醫院組織進行。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棄權原因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考察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采取查閱檔案材料、審核資格條件、現場情景測試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由學校或學院蓋章并密封出具考生在校綜合表現情況證明材料,同時,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最后形成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等檢查項目。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考察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市衛健委和醫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醫院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市衛健委審核同意后報市人社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類別及層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關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均屬于控制總量內人員。根據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立醫院人員控制總量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編辦〔2016〕28號)等規定落實有關保障待遇。符合條件的享受《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共濰坊市委辦公室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濰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實施意見> 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待遇。
八、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招聘單位的統一安排,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將對其作出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按照《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考試期間醫院將嚴格開展疫情防控工作,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主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個人防護。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負責解釋。
有關網站和聯系電話:
1.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官方網站和咨詢電話:
https://wfjsws.com/
0536-7620358 18265618225
2.濰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和咨詢電話:
http://wsjkw.weifang.gov.cn/
0536-8090288 8090290
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2021年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校園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校園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doc
附件3.《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