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師范學院2021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做好合肥師范學院2021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合肥師范學院2021年度面向海內外引進高層次人才及優秀博士,詳見《合肥師范學院2021年度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附件1)。
三、相關待遇
合肥師范學院2021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除享受在職在編人員工資待遇外,具體人才標準及待遇細則按照《合肥師范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附件2)執行。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能潛心育人;甘于奉獻,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三)應聘者年齡須為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四)身心健康,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合肥師范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條件
(一)報名
應聘人員填寫《合肥師范學院2021年度引進人才報名表》(附件3)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圖片或掃描件(作為認定的依據),登陸合肥師范學院“高層次人才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二)資格初審
二級學院收到人才應聘簡歷后,一周以內須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情況報人事處備案。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
二級學院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驗證。考核當天應聘人員來校進行資格驗證,需攜帶以下材料: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需攜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有代表性的論文及科研成果證明、學習成績單等相關履歷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合肥師范學院2021年度引進人才報名表》紙質版(并在個人承諾欄簽字確認)。
(三)考核
二級學院牽頭成立考核組,積極主動并及時組織考評,提出用人初步意見、待遇和工作任務。考試考核實行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雙重考察,采取科研能力考核、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科研能力考核主要對考核對象提供的科研成果進行學術評議。面試主要考察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養,包含演講、說課、試講、結構化問題、答辯等環節。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方式將由二級學院另行通知。
(四)成績合成
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科研能力考核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每個環節有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最后加權計算得出考核最終成績。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六)公示
經考核、體檢、考察、學校會議審定等程序,學校確定擬聘人選,并在人事處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選有異議的,可以向校紀委反映。
(七)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最終擬聘用人員必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學校提交招聘計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海外學歷教育部認證、就業報到證,并來校報到工作,否則將不予聘用。非應屆畢業生若無報到證,有聘用單位的,入校報到時須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材料。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學校按照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辦理報批后,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關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0551-63828647。
(二)請應聘者嚴格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不按照要求填報、誤填、錯填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等導致不能參加考試或影響錄用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三)本公告未規定的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合肥師范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張老師;電話:0551-63823865;地址: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蓮花路1688號;郵編:230601;電子郵箱:rsc@hfnu.edu.cn;單位主頁網址:http://www.hfnu.edu.cn/。
特此公告。
合肥師范學院
2021年4月27日
附件2:合肥師范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節選).pdf
附件3:合肥師范學院2021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