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先行區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安置公告(26人)
2021年濟南先行區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安置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幫扶工作,切實保障就業困難人員實現穩定就業,根據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濟南市財政局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安置工作要求,結合先行區就業困難人員實際,按照公益性崗位使用要求,計劃安置一批就業困難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安置崗位及數量
安置人數共計26人,主要從事基層輔助服務性工作。崗位數及工作內容如下:
序號 |
用人單位 |
人數 |
工作內容 |
工作地點 |
備注 |
1 |
建設管理部 |
5 |
協助建管部從事護林、護路、護河 |
大橋街道2人,崔寨街道1人,孫耿街道1人,太平街道1人。 |
男性 |
2 |
公安局 |
3 |
輔助派出所民警執法 |
大橋街道 |
|
3 |
交警大隊 |
4 |
路口交通秩序維護 |
大橋街道 |
|
4 |
財政局 |
3 |
協助完成財務等日常輔助性工作 |
大橋街道 |
30周歲以下(擇業期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會計、經濟、金融、管理類相關專業者優先 |
5 |
文教體旅辦公室 |
1 |
協助街道綜合文化站從事日常輔助性工作 |
孫耿街道 |
|
6 |
民政衛健辦公室 |
2 |
保潔崗 |
崔寨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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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會保障辦公室 |
1 |
勞動保障協理員 |
大橋街道 |
|
8 |
司法審計局 |
1 |
協助司法所日常工作 |
太平街道 |
男性,40周歲以下,中專以上學歷,有法律教育背景者優先 |
9 |
孫耿街道辦事處 |
4 |
交通協管員 |
孫耿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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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太平街道辦事處 |
2 |
便民服務中心引導員、物資儲備管理員 |
太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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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26 |
二、安置對象和條件
本市居民,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已進行失業登記并經認定的下列人員:
零就業家庭(含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以下簡稱“4050”人員)的人員;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成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特困家庭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成年后孤兒。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安置范圍之內:
1.家庭成員中有個體營業執照的;
2.正在享受其他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
3.與原單位簽訂社會保險協議繳費的;
4.享受就業援助社保補貼、崗位補貼期滿的;
5.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6.村干部(領取村干部報酬的)及其配偶;
7.在政府開發的崗位上有兼職的;
8.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
9.其他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
三、崗位待遇
為符合條件并安置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崗位工資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按照“誰用人、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用人單位及部門負責公益崗人員的考勤、考核等管理工作,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清退。街道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繳納社會保險及工資待遇發放。
四、安置期限
就業困難人員崗位安置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就業困難相關補貼時為準);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且用人單位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安置期限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益崗安置采取統一時間、分別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且有意從事公益性崗位的人員按照以下方式報名:1.戶籍為先行區的就業困難人員,在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會保障窗口現場報名;2.戶籍為濟南市域內其他區縣的就業困難人員,在擬報名崗位工作地點所在街道社會保障窗口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21年4月30日8:30-- 5月12日17:00(七個工作日)
(三)報名材料
1.報名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報名人員的戶口薄原件(戶主頁、本人頁、索引頁)及配偶戶口簿原件(戶主頁、本人頁、索引頁);
3.報名人員及配偶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原件(最后一次失業單位)或失業證原件,配偶退休的需要退休證原件;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離婚或喪偶證明的原件,需提供個人承諾書;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需提交低保證原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失業人員: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特困家庭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報到證原件;
4.報名人員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一張。
(四)資格審查
1.報名人員向街道社會保障窗口提出申請;
2.街道社會保障窗口對報名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后,將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材料上報至先行區管委會社會事業部,街道社會保障窗口留存報名人員材料復印件。
六、考試及體檢
1.考試。經資格審查無異議的就業困難人員,進入考試環節,考試方式采取面試、走訪等形式進行,擇優錄用。
2.體檢。對擬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需在區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擬安置人員承擔。對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安置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經查實后給予不予安置的處理。
七、公示和安置
1.公示。對擬安置人員在“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2.安置。公示無異議的確定安置人選,辦理相關安置手續。公益性崗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安置人員管理由用人單位負責,社會事業部對各單位用人情況進行監督。
八、紀律要求
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公告,誠信報名。社會事業部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益性崗位安置全過程,報名人員要如實提供自己的真實信息,發現弄虛作假及舞弊行為的,取消安置資格,已被安置的隨時清退。對在安置工作中出具假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九、信息發布和其他
此次就業困難人員公益崗安置信息通過“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官網進行發布。
報名咨詢電話:
先行區社會事業部(社會保障辦公室): 0531-66604050
大橋街道社會保障窗口:0531-88097645
崔寨街道社會保障窗口:0531-84586399
孫耿街道社會保障窗口:0531-84558365
太平街道社會保障窗口:0531-84330030
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管理委員會
社會事業部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