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泰州海陵區面向駐泰高校選聘黨政青年人才簡章
海陵區2021年面向駐泰高校選聘黨政青年人才工作簡章
為進一步提升駐泰高校畢業生“留泰率”,鼓勵和吸引優秀駐泰高校學子在海陵高質量發展中建功立業,充實優化我區黨政青年人才隊伍,經研究,決定面向駐泰高校的2021年本科應屆畢業生選聘一批黨政青年人才。
一、選聘范圍及對象
泰州學院、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常州大學懷德學院等駐泰高校全日制計劃內2021年本科應屆畢業生。
二、選聘對象基本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到過紀律處分。
2. 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入黨時間截止2021年4月30日。
3. 在校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一年以上(學生干部包括校級學生會部長及以上職務,院系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班級班長、團支書,不同類別的任職時間可累計)。
4. 成績優良,必修課無掛科、補考、重修;能夠按期取得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5.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三、選聘數量
本次專項選聘駐泰高校黨政青年人才10名左右,其中男生6人左右,女生4人左右。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則相應調整該崗位選聘人數。
四、選聘程序
1. 報名。應聘人員攜相關材料(詳見《報名須知》)到海陵區委組織部干部二科報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
2. 資格初審。根據選聘基本條件及相關要求,同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3. 筆試。筆試時間暫定于2021年5月29日,筆試地點另行通知。根據筆試成績按3:1進入面試(向上取整、同分跟進)。
4. 資格復查與面試。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根據面試成績,按照與選聘人數1.5: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向上取整,同分跟進)。
5.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6. 考察與簽約。體檢合格的,由海陵區委組織部組織考察。考察合格人員根據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聘用人選。缺額遞補,額滿為止。
6. 公示。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泰州海陵網(www.tzhl.gov.cn)、海陵黨建網(dj.tzhl.gov.cn)和“先鋒海陵”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7. 辦理聘用手續。公示結束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培養管理
1. 選聘人員一經聘用,簽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的聘用合同。選聘人員人事關系安排在海陵區人才發展中心,編制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性質,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同類事業人員確定。
2. 選聘人員按照市、區相關政策及《鼓勵駐泰高校畢業生“揚帆海陵”六條》規定享受“購房券”、租房補貼等相關待遇。
3. 選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一年,對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聘用關系。
4. 組織部門將有計劃地安排選聘人員到鎮街等崗位輪崗鍛煉,并根據選聘人員的能力特長和單位用人需求,將選聘人選定崗到鎮街事業單位工作。
六、紀律與監督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23-86330069(中共泰州市海陵區紀委 泰州市海陵區監委第五派駐紀檢監察組)
七、政策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23-86221506(中共泰州市海陵區委組織部)
泰州市海陵區人才發展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