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海洋研究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間出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序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 | 專業要求 | 學歷學位 |
01 | 海洋水文室(海洋調查與數據中心)海洋信息化研發崗位 | 1 | 水文學與水資源、 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02 | 海洋化學室科研崗位 | 1 | 海洋科學類 | 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
03 | 海洋地質室(海島與海岸帶研究中心)科研崗位 | 1 | 海洋科學類 | 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04 | 海洋生物室科研崗位 | 1 | 生物科學類、 海洋科學類 | 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網站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2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到福建海洋研究所1樓人事科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包括:
(1)《福建海洋研究所應聘報名登記表》(附件1,請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并粘貼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復印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2021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的,應書面承諾學歷學位真實性、有效性,經福建海洋研究所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福建海洋研究所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報考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復印件。
3.資格初審:報考者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5月6日08:30至5月12日17:30。申訴時間為2021年5月6日08:30至5月1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資格初審確認地址:福建海洋研究所,廈門市湖里區海山路30號1樓人事科
4.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更改,并以通過資格初審的崗位參加考試。
5.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后,按照要求到福建海洋研究所1樓人事科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不予參加考試。
6.上述所有崗位的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五、考試和資格復審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各崗位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棄權面試的空額從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在資格復審時應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2)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21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有效性,經招聘單位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
資格復審確認地址:福建海洋研究所,廈門市湖里區海山路30號1樓人事科
4.因報考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而產生的空額,可從報考該崗位的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本次公開招聘全過程。
5.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6.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網站。未及時關注通知信息造成參考人員錯過筆試、面試的,責任自負。
六、考試注意事項
(1)及時關注福建省科技廳網站,了解防疫期間考試要求。
報考人員請及時關注福建省科技廳網站有關考試事項的通知,考試前請下載打印《2021年福建海洋研究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同時,通過閩政通APP申領“八閩健康碼”。
(2)做好防疫準備。
報考人員所持“八閩健康碼”須為綠碼、同時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進入考點。考試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須提供考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人員入場和離場均須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試當天報到時因體溫異常(≥37.3℃),經工作人員復檢,體溫正常的,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復檢仍高出37.3℃的,應配合安排至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不得參加當日考試。請廣大報考人員做好相關準備,并在考試前實時關注屬地疫情防控要求。
(3)做好安全承諾,不隱瞞不謊報。
自覺承擔防疫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項目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九、聘用和待遇
1.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單位事業編制,按國家規定享受同類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十、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廈門市湖里區海山路30號
單位郵編:361013
聯系人:王瑩
聯系電話:0592-5751918
十一、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科學技術廳和福建海洋研究所共同組織實施。福建省科學技術廳機關紀委、廳人事處與福建海洋研究所紀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
0591-87916839(福建省科學技術廳機關紀委)
0591-87868019(福建省科學技術廳人事處)
13606021229(福建海洋研究所紀委)
福建海洋研究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2:2021年福建海洋研究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