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師范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了做好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等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8名,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堅持專業匹配、人崗相適原則。
二、招聘崗位
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2021年我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8名,具體范圍、條件等詳見《寧夏師范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寧夏師范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公告在寧夏師范學院官網(http://www.nxnu.edu.cn/)、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4.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為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以招聘崗位年齡、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面向2021年7月31日前高等院校畢業生;
7.符合《寧夏師范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相關資格條件要求;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情形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高等院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
8.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9.新招聘(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
10.現役軍人;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應聘者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方式
電子郵件報名:應聘者須填寫《寧夏師范學院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見附件2),連同簡歷、學歷學位證書、科研成果(附檢索證明)及獲獎證書等相關支撐材料電子版發送至人事處郵箱:nxsfxyrsc@nxnu.edu.cn,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崗位”。
(二)報名時間
1.本科、碩士崗位,報名時間為2021年5月7日(周五)9:00至5月 11日(周二)18:0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考慮當前疫情情況,不接受現場報名,應聘者應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報名,以郵箱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若填寫的個人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
2.博士崗位全年招聘
(三)其他
填寫《寧夏師范學院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信息,應聘者應按照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事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五、資格初審
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及招聘要求。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打電話或發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反饋初審結果。
六、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為2021年5月14日(9:00-18:00),地點在寧夏師范學院辦公樓521室。
(二)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學校成立招聘監督工作組,全程監督。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或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應聘者在資格復審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留學人員須在2021年7月 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應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資格復審時要填寫《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應聘者與招聘單位各留存一份。
(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寧夏師范學院官網上公示。
七、考核辦法
考核采用專業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業測試屬于加試部分,用于選拔面試人員,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崗位和報考人數比例超過1:3(該崗位招聘人數與同一崗位報考人數之比)進行專業測試;等于1:3或達不到1:3的崗位,直接進入面試。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監督工作組全程監督。
(一)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時間、地點:
(1)專業測試時間:2021年5月15日上午8:30-10:30;
(2)專業測試地點:寧夏師范學院(寧夏固原市原州區學院路寧夏師范學院)理工樓。專業測試時間、地點提前通知應聘者。
2.專業測試內容:根據應聘崗位類別及專業確定。重點考察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能力。
3.專業測試滿分100分。
4.專業測試成績于專業測試結束后在寧夏師范學院官網上公布。
5.博士研究生直接進入面試。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
(1)面試時間:2021年5月16日8:00-18:00;
(2)面試地點:寧夏固原市原州區學院路寧夏師范學院理工樓。
2.面試人員確定: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依據專業測試成績按照1:3(該崗位招聘人數與同一崗位參加面試人數之比)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專業測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一并進入面試。
3.面試評委的組成:面試評委不得少于7人,第三方抽評委,第三方命題。面試評委的產生應堅持回避和保密原則。
4.少數民族政治輔導員崗位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其他崗位面試采用試講考核和專家提問綜合評價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公共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
5.面試滿分100分。
6.考核總成績的計算方法: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7.考核總成績為100分,考核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錄用。
8.根據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
八、體檢
(一)體檢工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監督工作組對體檢工作全程監督。
(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三)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我校同意,可以申請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五)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應聘者申請復檢的承擔相關費用。
九、考察
(一)對列入考察對象的人員,由寧夏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同相關單位進行考察。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弄虛作假、不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在公告發布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并確有事實依據,經上一級紀檢監察部門書面確認的,可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
(四)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必要時,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可延長30日。
十、公示及聘用
(一)根據考核、考察、體檢結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在寧夏師范學院官網上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招聘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由我校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關于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的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1.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聘用批復文件印發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十二、相關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和管理下進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招聘資格審查、面試、打分和分數管理等環節,須在監督工作組全程監督下進行。面試過程須全程錄像。
(四)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聘相關人員、應聘者在辦理公開招聘相關事項時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六)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七)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八)根據疫情發展情況,按最新的政策執行。
(九)未盡事宜,由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三、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寧夏固原市原州區學院路寧夏師范學院人事處
郵政編碼:756000
聯 系 人:張老師、劉老師
聯系電話:0954-2079445、2665838
監督投訴電話:0954-2079466
寧夏師范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聯系郵箱:nxsfxyrsc@nxnu.edu.cn
寧夏師范學院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寧夏師范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