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豐順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關于做好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明電〔2012〕251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豐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豐順縣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符合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具體條件等要求詳見《2021年豐順縣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教育類)》(附件1);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5年5月21日至2003年5月21日期間出生),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可不受年齡限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處分政治處分期內的人員;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參加歷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未滿服務年限及違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當事人;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登錄網站:[http://www.sydwzl.com/gdfsjszp2021/(2021年豐順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系統)]進行注冊報名,在注冊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和報考指南(詳見附件3),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登錄賬號、密碼注意保存,注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
2、報名時間:2021年5月18日9:00至5月21日17:00。
3、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下載打印時間:2021年5月28日9:00后
通過系統自動實時初步審核合格的報考人員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到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以及聘用等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二)報名注意事項
1、2021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必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和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2021年5月2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2、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踐行誠信報考,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信息不實的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或其他人員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法律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填報《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時,“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中專、中職)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其中,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5、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6、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8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1日期間廣東省內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報考縣、鄉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上傳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掃描件)報考,并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以便進行加分資格審核。報名時未上傳證書或未進行加分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加分(注意:報名時請勾選“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選項為“是”)。
7、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8、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該招聘崗位原則上不予開考,特殊崗位經批準后予以開考。
9、報名成功者,需申領粵康碼。必須保持手機(報名時所填手機號碼)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有關招聘信息。
三、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主要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負責具體考務工作,面試前必須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登錄報名系統查詢。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及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知識和素養。
2、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全體考生筆試整體情況綜合考慮,并在筆試成績公布時劃定。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面試并列。
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登錄豐順縣人民政府網(https://www.fengshun.gov.cn/)查詢合格分數線公告和成績。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資格復查,具體時間視疫情而定(請留意手機短信通知)登錄豐順縣人民政府網(https://www.fengshun.gov.cn/)查詢公告。
資格復審需提交如下材料(復印件提交一式兩份):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兩份(請從附件2中自行下載雙面打印填寫好,需粘貼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同時在報名表上方貼同底大一寸照片2張;
2.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正反兩面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書、報到證等原件與復印件;
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21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與復印件,學院開具的所學專業為師范類專業的證明。
4、戶口簿、教師資格證等原件與復印件;
5、資格復查時帶《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與復印件進行加分資格審核。
6、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在公告發布之日后至報名截止之日止開具方為有效);
7、簽訂《2021年豐順縣公開招聘教師考生承諾書》(附件5)
以上相關材料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到豐順縣教育局三樓人事股由工作人員統一審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進入面試)。
(三)面試(資格復審過關者進入面試)
1、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人選。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豐順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2、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3、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原件,復印件無效。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4、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若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如未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有體檢不合格的,可從同一崗位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人選。應聘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在同一崗位總成績合格者中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豐順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fengshun.gov.cn/)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凡被聘用的考生必須在聘用單位服務滿5年方可申調動。
被聘用者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及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可在未聘用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補聘。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被聘用人員身份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并按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附件1中各招聘單位的崗位描述、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等由豐順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報考咨詢電話:0753-6618639。
4、豐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53-6886391。
豐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豐順縣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2021年豐順縣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教育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