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系統招聘教師9人公告
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系統面向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第三批)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系統面向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正式事業編制)9名。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宿遷市湖濱新區概況
宿遷市于1996年7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轄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宿豫區、宿城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湖濱新區、蘇州宿遷工業園區、洋河新區,總面積8555平方公里、總人口592萬,是“水產之鄉”“名酒之鄉”“花卉之鄉”。湖濱新區位于宿遷中心城區北部,區域面積448平方公里,人口約20萬。現轄1個鄉鎮、2個街道、1個社區、1個林場、1個駱馬湖省級旅游度假區、1個保險(智谷)小鎮、1個膜材料產業園。湖濱新區生態環境優美,資源稟賦優越,可以概括為“一山、一湖、一河、一古鎮”。湖濱新區重點發展生態旅游、互聯網大數據、保險金融、膜材料、職業教育、都市農業等產業,形成了駱馬湖旅游度假區、保險(智谷)小鎮、膜材料產業園、職教園區、現代漁業產業園等“五大”特色產業板塊。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
2019年和2020年未就業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需在報名開始之前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四、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等條件;
4.志愿在宿遷市直教育系統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受到記大過、留黨(留校)察看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4)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
(5)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考生在本次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遷市湖濱新區組織宣傳統戰部組織,區教育局具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和公示、體檢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湖濱新區網站和相關高校就業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崗位簡介表、考察標準、體檢標準等)。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由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通過郵箱報名的方式進行,所有報名者免收考試費用。
1.報名。報名采用郵箱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1年5月1日9:00-5月7日17:00。報名的考生下載報名表(附件2),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在表格中插入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80KB以下),并對照本次公告公布的崗位進行填報,每人僅限填報一個崗位。
將填寫完整的報名表電子表格,修改文件包名為“招聘崗位代碼+姓名+畢業院校”,并發送至指定報名郵箱:hbxqjyj@126.com,郵件主題為“招聘崗位代碼+姓名+畢業院校”。屆時工作人員將進行初審,并通過郵箱回復審核結果,審核不通過視為報名不成功。請考生及時到郵箱查看審核結果。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報名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簡介表》中的專業、學歷、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如在資格復審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2.資格復審。通過郵件報名成功的考生,均須參加資格復審。
山東省內考生:
復審時間:2021年5月8日9:00-16:00;
復審地點:日照安泰廣場2號樓1樓大廳亞朵酒店1樓大廳(東港區山東路與煙臺路交匯處安泰國際廣場2號樓)。
曲阜師范大學考生:
復審時間:2021年5月9日9:00-12:00;
復審地點:曲阜師范大學(日照校區)西籃球場。
淮南師范大學考生:
復審時間:2021年5月19日9:00-16:00;
復審地點:待定。
淮北師范學院考生:
復審時間:2021年5月21日9:00-16:00;
復審地點:待定。
聯系人:成老師15052704813。
請考生于規定時間內攜帶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1.報名表(一式兩份);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3.所在學校出具的信息完整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或《成績表》;5.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6.本人2寸照片2張;7.《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見附件3)。上述1-5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2019年、2020年擇業期內未就業的考生還需提供《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
報名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簡介表》中的專業、學歷、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可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資格復審現場公布。
(三)考試。考試由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局組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在資格復審后兩周內通知到考生(詳細的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考試方式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報名成功人數超過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必要的筆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取演課形式)。考試成績須達到65分為合格,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考試結束后,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筆試成績不計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四)考察和公示。考察在考試結束后即組織實施,通過個別訪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合格人選為擬聘用人員,簽訂三方協議,并在學校就業信息平臺進行擬聘用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公示無異議人員作為入圍體檢環節的人選。
(五)體檢和聘用。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體檢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人選,辦理正式聘用手續。體檢、聘用時間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在考察環節考生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體檢、聘用等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均不再進行人員遞補。
(六)聘后管理。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局報區組宣部備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動、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考察、體檢、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招聘主管部門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六、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其他
1.本簡章由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2.招聘工作由區組宣部負責組織,區教育局配合落實,做好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方案的規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區紀工委(監察審計局)負責全程監督工作,受理舉報投訴,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市人社局是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按規定搭建統一的集中公開招聘平臺,依法依規履行指導、監督、查糾職能,建立公開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糾偏機制,受理舉報投訴,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政策咨詢電話:區組宣部 0527-84837711
區教育局 0527-84831796
監督舉報電話:區紀工委(監察審計局) 0527-84837110
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