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輔警270人簡章
蘇州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蘇州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執勤類警務輔助人員270名,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及條件
本次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條件詳見附件1《蘇州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限蘇州市區戶籍(不含四縣市及吳江區,在蘇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蘇州市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至2003年5月間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
三、報考要求
報考警務輔助人員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三)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矯正視力(標準對數視力)達4.8(含)以上。其他所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驟
1、報名
(1)網絡報名: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于5月9日9時至5月11日15時登陸蘇州人才網(http://www.szrc.cn,下同)進行網絡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準確填寫個人資料,信息不實者視為報名無效。
(2)現場審核確認:完成網絡報名的報考人員,請于5月12日9時至5月12日17時登陸蘇州人才網查詢并打印《現場審核通知單》《蘇州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根據通知時間由本人攜帶《現場審核通知單》《蘇州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證、駕駛證、退伍證、個人征信報告(蘇州市個人征信報告市區查詢網點:人民銀行蘇州中心支行、上海銀行吳中支行、浦發銀行相城支行、農業銀行新區支行、招商銀行蘇州新區支行、浦發銀行蘇州分行、光大銀行蘇州分行、民生銀行蘇州分行。出具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以后)等相關證明(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至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干將西路288號)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3)通過現場審核確認的報考人員,請根據《審核確認書》的要求自行到蘇州人才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2、考試
考試分為體能測試和面試,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以下所有成績均參照此標準)。
(1)體能測試:考生根據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崗位A為4×10米折返跑、1分鐘跳繩和1分鐘俯臥撐,崗位B為 4×10米折返跑、1分鐘跳繩和1分鐘仰臥起坐,三個科目分別占體能測試成績的30%、40%、30%,體能測試標準詳見附件2《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試成績對照表》。考生體能測試成績于當天體測全部結束后公布于體測地點。根據體能測試的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通知書領取方式將公布于蘇州市人才網。
(2)面試:面試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用。考生總成績于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公布于面試地點。
3、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4、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5、錄用
考察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蘇州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七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擬錄用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參加崗前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試用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
五、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市財政保障,并享受國家和蘇州市政府規定的公積金、社會保險等待遇。
六、紀律與監督
在規定時間內,未打印、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定參加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崗前培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招聘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咨詢電話:68718806,監督舉報電話:65225661-67783。
本簡章由蘇州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負責解釋。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蘇州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