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內江隆昌市民政局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隆昌市民政局關于在隆昌市范圍內公開招聘編外人員的公告
根據《隆昌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試行辦法》(隆府辦發〔2018〕18號),現在隆昌市范圍內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
具有隆昌市戶籍人員。
三、招聘人數
隆昌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工作人員1名。
四、招聘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二)身體健康,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四)年齡35周歲以下(截止時間為報名首日),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以上報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二)涉嫌違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隆昌市民政局網站或隆昌市就業服務中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考試
1、報名。應聘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及各種能證明自己能力和身份的有效證件原件,提交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到隆市民政局辦公室報名。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相關資格。
2、資格審查及初選。隆昌市民政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崗位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5月14日下午18:00。
4、考試。
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招聘領導小組抽調5人組成考核組進行面試。
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達到2:1方可開考,如達不到該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三)聘用。
按照考試最終得分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經考核組政治審查合格后,提交市民政局黨組會研究,決定試用人員名單,按照相關程序簽訂聘用合同手續。編外人員的聘用期為2年,試用期為1個月。
六、工資及福利待遇
編外人員工資按照“內江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執行,績效工資由隆昌市民政局根據本人年度考核情況予以確定。
人員實行全日制用工,按照國家規定作息時間,并依法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依法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七、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反紀律要求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其它事宜
本公告由隆昌市民政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隆昌市民政局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32-3923842
舉報電話:0832-391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