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關于2021年市屬學校招聘優秀教育人才的公告
一、招聘需求
招聘對象 | 招聘學校 | 學科崗位 | 招聘計劃 | 條件要求 | |||||
年齡 | 學歷 | 專業要求 | 教師資格證 | 職稱 | 招聘范圍 | ||||
第一類: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教師、萬人計劃教學名師、“新世紀百千萬工程”省級人選、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省級及以上教學名師 | 市屬高中 | 市屬各學校現有的學科崗位 | 若干 | 副高職稱教師年齡要求在45周歲及以下,〈1975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間出生〉,正高職稱教師在50周歲及以下〈1970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間出生〉 | 小學、幼兒園教師要求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余學段要求本科以上學歷 | 不限 | 具有與應聘崗位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 具有與應聘學科崗位相應的職稱 | 面向福州地區以外現在相應學科教師崗位任教的編內人員招聘 |
第二類:近5年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教師技能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的教師 | 市屬中職及中小學幼兒園 | 40周歲及以下(1980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間出生,下同〉 | |||||||
第三類:近5年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金、銀、銅牌獲得者位次前兩位的指導教師 | |||||||||
第四類:省學科帶頭人(副高級職稱及以上) | 45周歲及以下 | ||||||||
第五類:博士 | 40周歲及以下 | 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要求所學專業與所報學科崗位專業對口或相近 | 要求在報到之日起一年內須取得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 不要求 | 面向福州市公辦學校在編人員以外的人員招聘 |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第八個工作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將報名相關材料掃描并發送至市教育局人事處郵箱(fuzhoujiaozhao@126.com)。郵件標題及附件名稱以“應聘市屬學校優秀教育人才,姓名,應聘崗位”方式命名。
(二)報名材料
1.報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證掃描件。
3.高等專科學校及以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職稱證書、聘書。
5.相應崗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證書。應聘語文教師崗位的還應提供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印制的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6.第1、4類招聘對象需提供相應人才類別證書、證明。
7.第2類招聘對象需提供近五年(2016至2021年)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福建省由省教育廳及省總工會組織)舉辦的教師教學技能大賽一等獎及以上證書。
8.第3類招聘對象需提供近五年(2016至2021年)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金、銀、銅牌獲得者位次前兩名的指導教師證書(明)。
9.第5類招聘引進對象中:
2021屆畢業生應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報到證。就業推薦表要求經畢業高校所在院系或就業指導中心簽章,附博士研究生期間課程成績單;就業協議書要求份數完整且未經用人單位簽章;報到證要求未經用人單位簽章。2021屆非全日制畢業生如高校沒有發放以上材料需提供有關說明。
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資格初審
(一)網絡初審。由市教育局負責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并根據各用人學校實際需求,推薦到學校直接考核;無學科崗位需求的暫緩推薦。初審結果將通過電話或郵件通知應聘人員。
(二)現場復核。通過網絡初審的應聘人員,需在正式考核前將報名材料原件提交到福州市教育局人事處(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東部辦公區2座922室)進行現場復審,復審不通過的取消考核資格。
四、考核方式
采用由用人學校直接考核、考生與用人學校雙向選擇的方式擇優聘用。考核時間由用人學校與應聘人員商定后報市教育局。用人學校采用面談、說課、片斷教學、回答專家提問及外調等形式進行直接考核,并將考核情況及意見報市教育局。
五、聘用事項
(一)考核結果公示。市教育局根據用人學校的考核結果及意見,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福州市教育局網站公示,公示期七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辦理相應聘用手續。
(二)體檢安排。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執行,體檢合格的方可聘用。體檢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日內向福州市教育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三)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報名或不予聘用。
1.以虛報、隱瞞、偽造、涂改有關材料或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核資格的;
2.未能按時來檔或審檔不合格的;
3.與原單位有簽定聘用合同但未能解除的;
(四)到崗聘任。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第一、二、三類招聘對象可按規定申請特設崗位聘任;第四類招聘對象按學校實際崗位情況聘任;第五類招聘對象按榕教綜〔2018〕46號、榕教綜〔2019〕256號規定聘任。
六、報到時間
根據應聘報名時間情況,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時間原則上定為學期開學前一周。
七、鼓勵政策
招聘引進對象相應鼓勵政策詳見附件2-4。其中第1類招聘引進對象,試用期滿合格后分5年等額發放50萬元人才配套補助。六年服務期(含試用期)內年度考核結果不稱職或中途解聘的,應退回已發放的人才配套補助。
八、其它
1.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福州市教育局。
2.本公告中的市屬學校指福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
3.本公告所需進一步通知、公告的事項均通過福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fuzhou.gov.cn/)公示;有關具體事宜會及時聯系應聘人員。
4.政策咨詢電話:0591-83376761。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
附件:
1.2021年福州市屬學校招聘引進優秀教育人才報名表.xls
2.《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福州市引進中小學優秀青年教育人才辦法〉的通知》(榕教綜〔2018〕46號)http://www.fuzhou.gov.cn/gfxwj/bmwj/201804/t20180412_2179562.htm)。
3.《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福州市引進中小學優秀青年教育人才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榕教綜〔2019〕256號)http://www.fuzhou.gov.cn/gfxwj/bmwj/201912/t20191202_3101219.htm)。
4.《關于提高教師待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教綜〔2021〕8號)http://jyj.fuzhou.gov.cn/zfxxgkzl/gkml/gzdt_31724/202102/t20210209_40229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