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潮州饒平縣事業單位招聘110人公告
2021年上半年饒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饒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饒府〔2014〕8號)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經饒平縣委、縣政府同意,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公開招聘110名。報考人員可通過饒平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raoping.gov.cn/)查閱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畢業以上人員,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5年5月26日至2003年5月25日期間出生)。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超生違反《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尚未處理完結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參加廣東省各年度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已聘用人員及違約人員。
5.歷年饒平縣事業單位各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辦法
1.采取網絡公開報名??忌?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6日18:00登錄“2021年上半年饒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系統”(http://www.sydwzl.com/gdczrpsyzp2021/)報名。
2.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考生報考指南》(附件2),準確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登錄賬號、密碼注意保存,注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
(二)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應確保所填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凡以虛假信息報名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考生應踐行誠信報考,對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2021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必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2021年5月26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3.填報《饒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時,“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中專、中職)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其中,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4.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8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6日期間廣東省內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
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報名時在報名登記表填寫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并在筆試前提供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5.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報考, 所學專業名稱及代碼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名稱和代碼要求。
6.報名成功者,需申領粵康碼。必須保持手機(報名時所填手機號碼)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有關招聘信息。
7.打印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21年6月9日至11日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準考證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請妥善保管。逾期不打印準考證造成無法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
六、考試
考試以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單科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
(一)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時間初定為2021年6月12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完成閱卷后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登錄饒平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raoping.gov.cn/)查詢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公告??忌鷮ψ约旱墓P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二)確定面試對象
1.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入圍面試末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3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進入面試人員須先進行資格審核,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如有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面試。面試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規定執行,主要對報考人員的基本素養、適應崗位的專業素質及潛能等進行綜合測評,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等聯系方式暢通。
(四)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若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按崗位招聘人數,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實施。
(二)考察。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嚴格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疾旖Y束后,要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并經單位審核蓋章。
八、公示和聘用
(一)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列入擬聘用人員名單。名單在饒平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二)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試用期管理按國家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所聘用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獲聘人員必須在聘用單位服務滿5周年后,方可申請工作調動;服務滿8周年后,方可申請調離本縣;獲聘人員服務期內報考公務員,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遞補聘用。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須在微信小程序“粵省事”粵康碼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粵方式等情況。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或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或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的考生,不得進入現場考試。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應了解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及時返粵,并按屬地化要求和規定進行管理,以免耽誤考試。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或考前14天內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呼吸困難、腹瀉等疑似癥狀、有中高風險旅居史的考生,必須提供考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三)考生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考生“粵康碼”等健康碼參加考試(如考前14天內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呼吸困難、腹瀉等疑似癥狀、有中高風險旅居史的考生,還須提供考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述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
(四)考生如因被集中隔離考試當天無法按時到達考點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五)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由于參加考試人數較多,考場附近無法提供機動車停放場地,考生機動車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請務必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至少提前45分鐘到達考試地點,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十、相關事項
(一)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本次招考對考生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四)本公告沒有明確事項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饒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饒府〔2014〕8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附件1:2021年上半年饒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xlsx
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