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山區人才工作輔助員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區住房保障體系實施方案(試行)》(榕政綜〔2020〕49號)提出的“各相關區政府、部門要加強審核部門的人員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市財政按住房保障申請受理件數進行相關審核經費補助”,以及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號)精神,為加強人才工作力量要求,現決定招收1名倉山區人才工作輔助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人才工作輔助員公益性崗位,招聘1人。
二、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
2.困難家庭、零就業家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或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三、人員管理
倉山區人社局作為區級人才工作輔助員隊伍的管理主體,負責組織招考、聘用、調配、考核等工作;實際用工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窗口負責日常管理(包括考勤)工作,依法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下達各項人才工作任務。根據《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規定,參照勞動保障協理員考核管理辦法,采取日??己伺c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對人才工作輔助員的績效考核,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按規定實行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
四、崗位薪酬待遇
1.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號)精神,人才工作輔助員公益性崗位列為A類公益性崗位。擬參照我市城區社區工作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薪酬待遇標準,按2019年度我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7412.67元)的50%計算公益性崗位補貼,即3706元/月(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鄢B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后,實際收入約為3317元/月,低于城區社區工作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目前薪酬待遇。
2.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后報酬標準相同。
五、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六、工作職責
人才工作輔助員負責開展倉山區公共租賃住房CD型人才住房保障家庭、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家庭等有關人才項目受理、初審、復審工作。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由倉山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在倉山區政府網站發布,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在公告欄張貼。發布時間為2021年5月10日—5月25日。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10日—5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報名方式: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各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勞動保障平臺應根據招聘要求,積極動員推薦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報名,經初審后將報名材料及時上報倉山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審核。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也可自行到倉山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報名。
倉山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下渡街道美墩苑3號樓512室,聯系電話:83570796聯系人:林玲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應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一式三份、戶口簿原件及戶主頁面和本人姓名頁面復印件一式三份、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高校畢業證書和學信證明復印件各一式三份、一寸照片3張。
4.資格審查:倉山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負責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試
經審核后,倉山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根據崗位報名人員情況,組織面試。
(四)聘用公示
倉山區人社局根據面試及困難程度等綜合情況確定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倉山區政府網站及和就業困難人員戶籍所在社區予以公示,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疑義的報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將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匯總上報市人社局,并報市財政局備案。公示期間,若發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聘用及備案
1.倉山區人社局委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勞務派遣單位,與人才工作輔助員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并委托其依規申領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依法為公益性崗位人員繳納工傷保險。
2.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的報名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等材料報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市勞動就業中心備案。
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