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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蘇徐州豐縣衛生事業單位招聘326人公告

來源:豐縣發布 2021-05-10 17:15:01

2021年豐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豐縣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結構,以豐縣人民醫院和豐縣中醫醫院為龍頭,全縣所有公立醫療機構納入集團化管理,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依據《豐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2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相應的年齡條件:

應聘人員年齡須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間出生);具有衛生類相應中級以上職稱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0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間出生,護理崗位除外)。

(六)具備《2021年豐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及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參照《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資格條件中的招聘對象,包括2021年畢業生、社會人員。

資格條件中的社會人員是指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工作經歷且已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資格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七)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1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4.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為豐縣衛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已辦理過編外聘用手續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崗位發布網址:

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

招聘崗位詳見附件《2021年豐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

 (二)報名時間、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信息和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1年5月12日9:00-5月16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5月12日9:00-5月17日14: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1年5月12日9:00-5月17日16:00

4.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1年5月12日9:00-5月17日18: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1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2:00

(三)網上確認

1.招聘主管部門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并負責解釋。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招聘主管部門資格初審意見。招聘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網上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應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申請辦理報名筆試費用減免手續。辦理地點:豐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科1107室(豐縣中邑大道公共衛生服務中心大樓)。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照片上傳、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原版電子照片(近期免冠證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過200k,像素≧300×215)。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個人信息應針對崗位資格條件,真實、準確、有效的填寫。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如在聘用后查實,將予以清退。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2(對于緊缺急需的專業職位,根據報名情況,經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予以放寬)。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按規定的程序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在公告發布網址上予以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申請退還報名費用或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1年5月18日14:00—16:00。

4.符合放寬年齡條件的報名人員需在報名備注欄注明相應執業資格或技術資格。

5.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須于2021年5月20日9:00時—5月22日16:00時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自行下載打印。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6-89215108(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各崗位考試類別相關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教材及輔導用書,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

2021年5月23日,具體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應聘人員報名參加考試,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豐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和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考生可登錄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查詢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

 從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應聘149崗位的人員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應聘其它各崗位人員按不超過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

3.2021年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本人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有就業單位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其他與應聘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明材料。

在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個工作日內向豐縣衛生健康委員會陳述申辯。

因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資格復審合格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費每人100元(現金)。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公布。 

(三)面試

應聘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面試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準考證的考試時間、地點為準。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加權后的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面試工作結束后,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

四、考察體檢

面試結束后,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再并列,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加試)。

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復查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處理決定的,應當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再并列,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加試)。

五、公示及選崗

(一)公示

考察結束后,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錄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出現的崗位缺額不再遞補。

(二)選崗

公示期滿,由豐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選擇具體工作崗位。同一招聘崗位,公示無異議人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擇(總成績并列的,同上)。一經選定,個人不得更改。未按時到現場或未按要求選擇錄用崗位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六、相關待遇及管理辦法

被錄用人員為編制外聘用人員,經豐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備案手續。用人單位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起始時間從錄用時間算起,期限五年,試用期6個月,嚴格按照勞動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簽勞動合同。被錄用人員不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崗位安排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內,工資福利參照同等條件在編人員執行,社會保險繳納等按相關規定執行。

本次招聘錄用的衛技人員全部納入豐縣人民醫院醫共體和豐縣中醫醫院醫共體管理,在完成與單位簽訂的約定服務內容后,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醫共體內合理流動。

被錄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本人負責在合同簽訂前解除與原單位的人事或用工關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所有招聘工作進度信息均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公布。招聘工作進度請應聘人員及時上網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豐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和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豐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0395597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咨詢電話:0516-89215163

豐縣人事考試中心技術咨詢電話: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網報系統使用、照片處理、密碼遺失等技術保障問題) 

招聘工作投訴舉報電話:0516—80395696(第十派駐紀檢組)

 2021年豐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5月6日

附件1:2021年豐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 .xls

附件2:江蘇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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