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協管員招聘8人公告
楚雄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協管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楚雄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委托楚雄州人力資源市場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管人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崗位說明
招聘崗位為楚雄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協管員,主要工作職責為協助做好楚雄市數字城市管理指揮調度服務、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拆臨拆違等各項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協管員不納入編制管理,不具有城管執法人員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城管職權。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協管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楚雄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委托楚雄金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有限公司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
工資及社會保險(含保險單位繳納部分)按每人每月1600元+1480元績效經費標準核定。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限楚雄州戶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責任心強,服從安排,自愿從事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具有愛崗敬業、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
3.年齡為18-40周歲,即:1981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出生(計算機操作、駕駛、法律專業、財會專業和退役士官士兵優先);
4.身高男性1.65cm以上(含1.65cm)
5.具有全日制高中(含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6.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紋 身;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道德敗壞,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或職業道德的;
4.曾在城管局做過協管員暨違反協管員相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協管工作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或直系血親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協管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報名前仔細閱讀《楚雄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協管員招聘公告》,準確填寫《報名表》并認真校對個人報考信息。
1.報名時間
2021年5月11日至5月18日(周末,國家規定的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至下午18時,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方式
報名地址:楚雄市陽光大道283號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楚雄州人力資源市場,聯系電話:0878-3369213。
3.報名須知
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證(學歷證),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張以及招聘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退伍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戶籍在楚雄市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后續招聘環節。
1.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5月19日。
2.資格審查地點:楚雄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小龍井
辦公區)二樓會議室。
(三)筆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權重。內容包括時事政治、城市管理基本常識等。
2.筆試時間:2021年5月21日上午9時至11時。
3.筆試地點:楚雄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小龍井辦公區)一樓會議室。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政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人員進入體檢和考察政審環節。
體檢由楚雄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統一組織實施,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部分內容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考察政審具體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行。
(六)遞補
面試、體檢和考察政審階段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擬聘用人員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與楚雄金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有限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辦理聘用手續前,報考人員須自行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材料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承擔。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信息統一在以下渠道進行發布,通過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造成報考失誤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本次招聘信息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發布。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本通告由楚雄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楚雄州人力資源市場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