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延津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聘10名工作人員。為切實做好這次公開選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嚴格按照縣編委有關文件規定,在職數設置內配備干部;
(三)立足隊伍建設實際,充分考慮紀檢監察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延續性,力爭人崗相適。
二、選聘計劃和范圍
本次擬面向我縣全供事業單位(包括鄉鎮、街道辦事處)選聘10名工作人員,充實到縣廉政教育中心和縣巡察信息服務中心工作。
三、選聘條件
(一)參加選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
1、中國共產黨黨員(預備黨員);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遵紀守法,清正廉潔,敢于擔當;
3、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
4、年齡40周歲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從事紀檢監察、巡察、黨建、財政審計工作或者所學專業為工商管理類、法學類、計算機類、財政金融類;
6、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以上學歷;
7、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
2、教育系統和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
3、近兩年年度考核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4、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近3年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撤銷或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5、調入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6、政策規定不符合調動條件的其他情況。
四、選聘程序和方法
選聘工作按照發布選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任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選聘公告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將于2021年5月10日通過延津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1年5月17日—5月19日。
報名地點:延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安大道與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報名辦法:1、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有效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2、資格條件初審合格的人員,需填寫《2021年延津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相關復印件附后)、近期2英寸免冠彩色照片(同底版)5張。
擬選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聘人數的報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低于該比例的,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降低該比例。
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與選聘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選聘資格,并通知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三)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申論,滿分100分。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選聘人數1.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低于該比例的,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降低該比例。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具體面試工作另行安排。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確定體檢與考察對象
1、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選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重分,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和要求執行。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按擬選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主要考察報名者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選聘后是否存在需要回避關系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造成的崗位空缺,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五)公示、試用與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選聘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
對擬選聘人員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單位。
五、其它事項
(一)嚴格實行回避制度。按照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27條之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嚴格工作紀律。選聘過程中,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一旦出現違紀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延津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