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及數量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具體條件
崗位具體條件見附表。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預審
1.發布信息(5月12日-18日)。在漢壽縣人民醫院網站和漢壽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2.現場報名(5月19日-20日)。本次招聘考試報名窗口設在漢壽縣人民醫院人事科教科(門診四樓行政區),應聘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三張同底一寸照片、學歷和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縣人民醫院網站予以公示。
3.確定開考崗位。原則上按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院黨委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4. 現場領取準考證(5月21日8:30-17:00)。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者請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前往漢壽縣人民醫院人事科教科領取《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參考,否則,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二)考試
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對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各個環節考試成績在縣人民醫院網站公示。
1.筆試(5月24日):筆試內容為相應崗位專業知識。對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進入面試對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2.面試(5月25日):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崗位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人員成績不得低于60分。
3.成績合成:
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相同者,以面試成績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則另行加試。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體檢(5月26日)。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湘禁毒委〔2020〕26號文件執行。
(四)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漢壽縣人民醫院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五)公示。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漢壽縣人民醫院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名單在縣人民醫院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后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根據擬聘人員職稱、學歷等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兌現其工資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項
根據國家、省和市相關新冠疫情防控規定,應試人員必須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近期持續關注自己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并進行每日體溫測量和健康狀況監測。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健康碼為黃碼的應試人員,應主動提前向漢壽縣人事科教科(0736-2512003)報備,并提供考試當日7天內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考;其他應試人員持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參考。現場資格審查及考試期間,應試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體溫檢測等疫情防控工作。
六、其他規定及說明
1.人事科教科電話:0736-2512003。
2.監察室電話:0736-2512008
2.考生必須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和面試。
3.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者,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因資格審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服從分配等情況造成缺額,按照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4.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漢壽縣人民醫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