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桂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補充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一步加強我區人才隊伍建設,多渠道吸納優秀人才,充實各類人才隊伍。更好地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賀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賀人社發〔2013〕53號)和《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賀人社發〔2020〕37號)等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平桂區三支一扶人員、平桂區西部計劃志愿者、平桂區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和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平桂區區級、鄉鎮級和村級三級扶貧信息(檔案)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2021年平桂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其中面向平桂區三支一扶人員、平桂區西部計劃志愿者、平桂區社區黨建組織員和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招聘4名;面向平桂區區級、鄉鎮級和村級三級扶貧信息(檔案)員招聘16名;具體職位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21年平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與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11日至2003年5月11日期間出生)。
(五)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相應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六)平桂區三支一扶人員、平桂區西部計劃志愿者、平桂區社區黨建組織員和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報考人員應當同時具備的其他條件:
1.平桂區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愿者、社區黨建組織員和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通過考試選拔方式參加基層服務項目。
2.平桂區三支一扶人員、社區黨建組織員和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需服務期滿(含2021年服務期滿人員)方可報名。
3.西部計劃志愿者需在平桂區內工作滿一年(含一年)以上。
(七)平桂區扶貧信息(檔案)員報考人員應當同時具備的其他條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扶貧信息(檔案)員需在平桂區內從事扶貧信息工作滿一年(含一年)以上;具有全日制大專文化程度的扶貧信息(檔案)員需在平桂區內從事扶貧信息工作滿兩年(含兩年)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三)現役軍人;
(四)新錄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服務年限未滿五年的(含試用期);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年限未滿兩年(含試用期),及約定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五)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六)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處罰期限以及現役、辭退、服務期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1年5月1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招聘原則及主要程序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進行。
(一)發布公告
報考人員自2021年5月11日起,可通過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inggui.gov.cn/xxgk/)查閱招聘公告及《計劃表》等相關招考信息。報考人員如需咨詢《計劃表》中的學歷、學位、專業、資格證等資格條件的,請直接與《計劃表》中所列相應資格審查單位聯系。
(二)現場報名
1.報名形式:本次考試實行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自行網上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不接受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3.報名地點:賀州市平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平桂扶貧移民服務中心4樓410人事股辦公室)。
4.資格審查:凡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時需提供本人:(1)戶口本;(2)身份證(有效期內);(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用于粘貼筆試、面試通知書)、報名表2份(需貼好照片)。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若報考者證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實,則取消其報名資格。
5.每個報考人員只能選報其中的一個職位。
(三)招聘方式
1.面向平桂區三支一扶人員、平桂區西部計劃志愿者、平桂區社區黨建組織員和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平桂區區級、鄉鎮級和村級三級扶貧信息(檔案)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每科分值滿分150分;共計300分。
2.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2021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
(2)筆試通知書領取時間:2021年5月27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領取筆試通知書視為自動放棄。筆試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書。
(3)開考比例: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該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達到1:3及以上的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原則上應核減招聘崗位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達不到1:3比例的,又確需要補充人員的,經平桂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實際合格人數開考。有關信息在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時間為2021年5月25日前。
(4)劃定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平桂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劃定,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面試。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出的次天公布。
(5)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五天內在平桂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報考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攜帶本人筆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兩證缺一不可。兩證不全不得參加考試。
3.面試
面試由平桂區組織部、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面試時間:2021年6月5日。
(2)具體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在筆試合格人選中,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達不到1:3比例的,經平桂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按實際合格人數進入面試。
(4)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能力素質、業務能力、個性特征等方面與職位的匹配程度。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5) 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2021年6月3日上午8:00-12:00 、15:00—18:00,逾期不領取面試通知單視為自動放棄。
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在面試前向資格審查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親筆簽名,按手印)。
4.體檢與考察
(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面試第一要素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2)體檢
體檢工作由平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須到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結束后,醫療機構需出具有主檢醫生簽名、醫療機構蓋公章的體檢結果報告。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體檢組織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3)公示及聘用
從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選,統一在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報賀州市平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服務期限不少于3年。
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清楚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對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人員。
招聘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并加蓋招聘單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初任人員,應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2021年7月。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報考人員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進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環節的報考人員自愿放棄資格的,應在公告發布之日起2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放棄資格書面申請,否則按隨意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凡涉及本次公開招聘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賀州市平桂區人社部門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相關政策規定研究決定。具體招聘事宜由平桂區人社部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平桂區人社局人事股0774-8832433)。
賀州市平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