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50人公告
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行政執法輔助人員公告
為切實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輔助力量建設,經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同意,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行政執法輔助人員共計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用工性質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為城市管理機構日常運轉和行政執法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由財政部門核撥經費,繳納相關保險。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具體工作崗位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統一分配。
三、招聘條件
(一) 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思想政治素質高,品行端正、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組織紀律性強,聽從指揮,服從分配。
2.已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退役軍人及有城市管理工作(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經驗者優先,學歷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3.年齡在20周歲至35周歲(1985年5月20日--2001年5月20日期間出生)之間。退役軍人及有城市管理工作(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經驗者可放寬至38周歲。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1.68(含)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含)米以上,身體健康,無家族傳染性疾病、其他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無視覺、聽覺、味覺障礙;體貌端正,熟練使用普通話,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及溝通能力;無紋身刺青,無明顯疤痕;無口吃、重聽、色盲,無心理、精神、思維、肢體活動障礙等疾病。
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05,實際體重低于或超過標準體重30%的不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違紀違規被國家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親屬和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處以死刑或因危害國家安全被刑事處罰的;
5.本人參加過邪教組織或其他非法組織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本人直系親屬和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參加邪教組織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行政執法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20日至5月25日(周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室。(原房產服務中心后樓)。
3.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以上需原件及1份復印件),以及城市管理工作相關證明等各類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6個月以內)小2寸正面紅底彩色免冠照片4張。
4.報名程序。登陸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或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自行下載并填寫《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執法輔助人員報名表》,持《報名表》及相關材料現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5.報名費用。每人收取報名費現金支付60元(不支持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方式)。 繳納費用后請將《報名表》電子版發到1277513327@qq.com,并加入報考微信群。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先體能測試,測試成績合格者方可進入筆試,再按照1:3的比例進入面試。總成績為筆試和面試分數之和,男女單獨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最終成績為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
(三)加分項目:
1.退役軍人加2分。
2.城市管理先進(優秀)工作者加3分。
以上可重復加分。
(四)測試和考試
1.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總分100分,及格線6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測試項目為10米×4折返跑(男、女各占40分)、男子1000米(60分)、女子800米(60分)。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試題范圍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不設及格線。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總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內容按照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臨場應變、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綜合素質。
4.總成績為筆試和面試分數之和,男女單獨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政審人員。如總成績相同,具有優先聘用情形的參加體檢和政審。
(五)體檢和政審
1.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合格的考生,需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無犯罪證明材料。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銀行征信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如不服從組織分配者,不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1.經體檢和政審合格的,確定擬聘用人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關系。
3.如體檢或政審有不合格者或出現空崗,男、女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管理及待遇
1.執法輔助人員日常管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執法輔助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最低服務期限三年,合同每三年一簽。
2.執法輔助人員工資待遇2600元/月,市財政局和個人按比例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執法輔助人員解除勞動關系后,工資待遇和各項保險也同時終止。
3.執法輔助人員違反工作紀律要求的,參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或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開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防疫相關要求及其他事項
(一)防疫相關要求
1.異地參加報名和考試的考生,如有境外、高風險、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應立即撥打梅河口市疫情防控咨詢電話(0435-4372599)了解梅河口市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須進行隔離觀察的,要提前到達梅河口市按要求進行隔離觀察,并于報名和考試當天出具解除隔離證明。按疫情防控要求,須進行隔離觀察,不能出具解除隔離證明的,不能參加報名和考試。
2.考生應在報名和考試前通過微信添加“吉事辦”小程序申領“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面試當天,“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的考生,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方可進入報名現場和考試考場。“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非綠碼的考生,于考試當天提供48小時內在吉林省檢測機構檢測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出具檢測陰性證明的,不能參加現場報名和考試。
3.報名和考試當天,考生須按要求主動測量體溫。凡經現場衛生防疫專業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或者異常情況的考生不得參加報名和考試。
4.考生到達報名和考試地點后,應全程服從管理,按要求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醫用口罩、洗手消毒(口罩由考生自備,消毒液由報名和考試組織方統一提供),做好個人防護。
5.考生須填寫承諾書,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行為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記錄,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考生須承諾嚴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則,自愿承擔一切后果。
5.考生須于報名和考試當日提供個人承諾書(附件2),確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考試前14天內均無出入境、高風險、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無與疑似或確診新冠肺炎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接觸史。如有隱瞞,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疫情防控造成影響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承諾書中承諾人處需本人簽名。
6.考生在返(來)梅、往返考場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配戴好口罩,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全程做好自我防護,確保個人安全。
(二)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在報名期間一并進行,并貫穿招聘全過程,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報名時要對考生身高、體重進行測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報考資格。
2.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對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3.報考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因聯系電話不暢通造成后果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本公告由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