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嵊泗縣教育局公開引進人才公告(三)
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引進專業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計劃引進專業人才1名。常年動態引進,引進滿額為止。具體如下:
序號 | 單 位 | 單位 性質 | 崗位 | 人數 | 所學專業 要求 | 學歷 要求 | 年齡 要求 | 備注 |
1 | 嵊泗中學 | 全額事業 | 思想政治教學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199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 1.戶籍不限; 2.師范類專業,研究生學歷不限師范類; 3.歷屆畢業生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應屆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時間可放寬到2021年秋季資格認定,但須持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
二、引進對象和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愿意履行教師義務,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第四條規定四類情形之一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赴外招聘現場)、網絡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 2021年5月24日--11月30日(工作時間)。
地點:①嵊泗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地址:嵊泗縣菜園鎮望海路265號六樓606室;②赴外招聘現場
應聘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崗位所需的相關證明等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請同時填寫《2021年嵊泗縣教育局公開引進人才(三)報名表》(粘貼本人近照)。
2、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 2021年5月24日--11月30日
報名人員填妥《2021年嵊泗縣教育局公開引進人才(三)報名表》(粘貼本人近照),并將相應的報名材料(須掃描成jpg格式圖片)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rsk282@126.com。通過網絡報名的人員,必須在考試前將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到嵊泗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嵊泗縣菜園鎮望海路265號六樓606室)進行復審。
此次考試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試講相結合的方式。面試、試講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1.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以及求職動機等。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2.試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3.總成績計算:根據“面試成績×30%+試講成績×7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試講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引進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試講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三)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1.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2.本人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將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嵊泗教育服務平臺(http://ssjy.shengsi.gov.cn/)、嵊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hengsi.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
4.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1年11月30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嵊泗教育服務平臺(http://ssjy.shengsi.gov.cn/),嵊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hengsi.gov.cn)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平臺。
2.資格審查貫穿于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整個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并將相關情況報省考試中心在浙江信用網上公布。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嵊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5086282、5088397,監督電話:0580-5598328。
嵊泗縣教育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2021年嵊泗縣教育局公開引進人才(三)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