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面向全市檢察系統公開選調檢察人員。現將公開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市檢察系統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司法行政人員崗位1人。
三、選調資格條件及要求
(一)報名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機關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信念堅定,公道正派,廉潔自律,遵紀守法;
2、在編在崗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要求中文或法律專業;
4、年齡35周歲以下,具備研究生學歷(學位)可以放寬至38周歲以下;
5、選調后服從用人單位安排,自愿在懷化市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工作5年以上;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領導職務的應在現職務崗位任滿1年;
8.擔任副科級領導及以下職務或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計算截止日期均為招考報名工作第一日,按足年足月計算。現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7.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未經組織認定的。
8.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與本院領導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
9.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與資格審查:2021年5月15日-19日(8:00-12:00,15:00-17:30,僅工作日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302室,咨詢電話(0745-6840961)
3.報名由本人現場提交以下資料
(1)《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21年公開選調報名推薦表》(見附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主要領導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并經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蓋章(表中須對報考人員的崗位工作經歷、無服務期限或已滿服務年限、公務員年度考核情況一并審核說明)。
(2)報考人員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工作證(原件、復印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3)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近期本人1寸紅底免冠證件照兩張。
(ニ)資格審查
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按照職位資格條件對報名參加考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將于5月 22日前電話告知報考人員并在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內外網站公布資格合格人員名單。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筆試。報名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可靠,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自負(包括取消考試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報考人員應配合公開選調機關做好考試防疫工作,如實報告健康狀況,如有隱瞞、謊報、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筆試。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懷化市人才大廈)。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最低開考比例為5:1,采取閉卷形式,重點測試文字綜合能力、寫作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21年5月26日。
2.面試。面試開考比例為3:1,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公布:2021年5月28日,面試時間及地點:2021年6月5日上午9:00(懷化市人才大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醫院進行。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有關要求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體檢合格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由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嚴格審查身份信息,重點考察德才素質、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方面表現情況。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出現放棄時,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并向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報告。如遞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經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試用和調動
公示無異議后,擬選調對象試用期3個月,由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與擬選調對象所在單位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滿且合格者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單位。
五、其他事項
(一)調入人員在報考本次公開選調過程中晉升的職務(職級)不予認可。
(二)參加公開選調人員要嚴格遵守人事考試紀律,如有違反有關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公開選調過程中,報考人員如被其他單位確定為擬選調對象(從公示起始日計算),或已在辦理調配手續的,應如實向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報告,并終止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四)經本次公務員公開選調進入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之后,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本次公務員公開選調工作由芷江侗族自治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公開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違規違紀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監督電話:0745-6840961。
附件: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21年公開選調報名推薦表.doc
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