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國民體質測定與運動健身指導中心招聘方案
按照《河南省體育局關于開展體質測定與運動健身指導中心(站)規范化建設的通知》(豫體群〔2015〕21號)要求,許昌市體育場館設施管理中心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經許昌市體育局同意,擬為許昌市國民體質測定與運動健身指導中心招聘臨時人員6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許昌市體育場館設施管理中心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組長:詹磊,副組長:韓愛芳,成員:張昆、韋雅麗,監督專員:朱永濤。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1.測試員5名;
2.門衛保潔1名。
三、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協作精神;
3.身體健康,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測試員要求高中及以上學歷,已婚,性別不限,年齡50歲以下,門衛保潔30歲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現場報名方式,符合條件應聘人員攜帶將身份證、資格證件復印件于2021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之前到許昌市體育場館設施管理中心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確認,逾期不予受理.聯系人:韋雅麗。
2.資格審核。由監督專員負責,主要審核年齡、資格等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二)筆試。筆試內容為國民體質監測相關內容、基本黨建知識。
(三)面試
面試由許昌市體育場館設施管理中心組織實施,測試員面試內容為國民體質測試的相關知識,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門衛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四)加分因素
取得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證書的,加1分;取得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證書的,加2分。
(五)錄取
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預錄取對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對于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確定。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許昌市體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許昌市體育場館設施管理中心辦公室為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許昌市體育場館設施管理中心監督專員朱永濤同志負責對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以及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對弄虛作假,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監督舉報電話:13782279708。
許昌市體育場館設施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