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招聘教師20人簡章
2021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德人社﹝2014﹞21號)等有關規定和要求,按照《中共德州市委編制委員會關于下達市直事業單位2021年度用編進人計劃的通知》(德編〔2021〕13號)文件要求,結合特殊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0人,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師德,具有健全、陽光的性格,善于溝通的能力。
(二)熱心特殊教育事業,關心殘障學生,具有輔導殘疾學生身心健康的能力。鑒于特殊學生需要和學校24小時值班值守特點,應聘者應具備學校值守能力,長期從事殘障學生安全監管及心理撫慰的思想和心理準備。
(三)本科學歷報考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或雙學位以上學歷報考人員年齡控制在40周歲以下(1980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見附件1《2021年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五)經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資格條件。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本次招聘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中,由國家統一招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并于當年畢業的學生。
本次招聘中的擇業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二年)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3.現役軍人;
4.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回避情形的崗位;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采取網上報名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5月24日—28日
網上報名人員須在2021年5月24日—28日到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地點: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學樓三樓教導處(德城區廣川大道北)。
具體辦法和要求:
報名人員下載《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誠信承諾書》(附件3),按要求完整、如實填寫,并將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電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以附件形式發送到招聘郵箱,郵件主題為“崗位代碼+崗位名稱+姓名”(如:崗位01語文教師張三),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研究生報考需同時提交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如應聘人員因報名信息填寫不完整或有不實之處,出現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擔。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按招聘崗位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經本人親筆簽名的《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誠信承諾書》(附件3)。
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擇業期 (二年) 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畢業生提供就業報到證;本科學歷、學位證明(表明是否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生未下發畢業證、學位證的需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以及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但需在畢業離校前取得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證書;研究生報考的需提交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在職人員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包括網簽),需出具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或者解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和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和材料。
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留學生應聘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于規定時間內可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上述材料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報名資格。
應聘人員學歷證書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一致。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應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資質及證書,應聘人員均須于2021年5月24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學人員報考的,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參加考試,并于體檢前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持教育部考試中心印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視為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用百分制,各占50%。
1.筆試
(1)筆試條件。所有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均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的,按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的標準核減招聘計劃。
(2)筆試內容。教育理論基礎和學科基礎知識,其中,中西醫康復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所學醫學專業知識。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3)筆試時間。筆試時間、地點和參加筆試人員名單,登錄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網站(http://www.dztsjy.com)查詢。
2.面試
01至10崗位面試分為三個環節:試講、答辯和技能測試;
11至17崗位面試分為兩個環節:試講、答辯;
(1)試講:主要考核教師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 包括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素養、教學思想和專業知識等方面。試講的具體程序、要求和時間登錄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網站(http://www.dztsjy.com)查詢。
(2)答辯:聽課專家根據考生試講情況,現場提出2個專業問題,由考生思考后現場進行答辯。專家根據考生對專業知識的熟悉程度進行現場打分。答辯采取百分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
(3)技能測試:增加技能測試的崗位主要測試相關崗位應具備的實踐操作能力。技能測試采取百分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技能測試內容和評分標準見面試通知。
(4)面試總成績計算:
增加技能測試的崗位,試講占面試總成績的60%,答辯占面試總成績的20%,技能測試占面試總成績的20%;沒有技能測試的崗位,試講占面試總成績的80%,答辯占面試總成績的20%。
(5)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6)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地點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網站(http://www.dztsjy.com)查詢。
四、考察體檢
(一)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確定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者,按面試成績、學歷層次高者依次優先的辦法確定先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組織考察。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面試人員中根據面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二)考察和體檢
進入考察體檢人員范圍及考察、體檢工作具體安排,德州市教育和體育局(http://dzedu.dezhou.gov.cn/)、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網站(http://www.dztsjy.com)上公布。
1.考察。由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考察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考察意見。
2.體檢。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院,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五、公示、聘用
考察、體檢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和體育局、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提出聘用意見,報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參加工作時間以落編時間為準。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有關說明
1.在公開招聘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公開招聘期間要求在南門進入學校,出入校門佩戴口罩,進入校門前測溫、出示健康碼、登記和上交《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健康篩查表》(見附件4),符合要求準予進入。
2.有關招聘事項信息通過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網站發布。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資格審查、考察、體檢、公示等期間,應及時關注網站發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3.工作咨詢與監督。設立學校招聘工作咨詢電話和德州市教育和體育局招聘監督電話。
4.報名咨詢電話:0534-2300838 監督電話:0534-2322432
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