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蒼南縣勞動保障事務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體健康;
(四)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五)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無被開除、解聘等經歷;
二、招聘程序
(一) 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17日-5月21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蒼南縣矛調中心2號樓202室(靈溪鎮仁英路湖濱路路口),咨詢電話: 68709169。
3.報名材料:報名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張。報名表一式兩份,填寫完整。報名時提供的復印件及照片等資料不予退還。
4.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將根據材料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二)考試
1.采用筆試+面試方式進行考察,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主要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分值50分)及綜合應用能力(分值50分)。
3.面試主要考察考生語言表達、工作態度、綜合應變等能力等(分值100分)。
(三)體檢與政審
1.以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確定總分,根據總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初步確定對象后進行政審和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試行)》,費用由考生自負,體檢時間及醫院另行通知。
2.政審、體檢不合格者按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進行遞補。
(四)聘用辦法
體檢、政審合格后,聘用人員與蒼南縣勞動保障事務所簽訂合同,派遣到蒼南縣矛調中心工作。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個月。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并按規定辦理相關社會保險。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三)被錄用人員服務年限原則上不得低于兩年,具體見勞動派遣合同。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屬蒼南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
蒼南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蒼南縣勞動保障事務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