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山縣人民法院羅山縣司法局關于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和人民調解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羅山縣人民法院和羅山縣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現就該項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全縣擬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8名,常駐羅山縣人民法院。其中羅山縣人民法院訴前人民調解室4名,龍山法庭人民調解室1名,楠桿法庭人民調解室1名,周黨法庭人民調解室1名,靈山法庭人民調解室1名。詳見附件1:《羅山縣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崗位及名額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熱心人民調解工作,專職人民調解員應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熟悉國家法律、政策知識,能熟練操作或使用計算機;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年齡在21歲至35周歲之間的成年公民;
(四)楠桿法庭、周黨法庭、靈山法庭人民調解室專職調解員應在所報名鄉鎮(街道)轄區內居住。
以下人員可適量放寬政策并優先聘用:
1、具有法律專業背景或法律工作經歷的;
2、具有國家心理咨詢師職業資格的;
3、具有教育工作、婦女兒童工作經歷的;
4、獲得國家計算機認證資格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近三年內曾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2、現任國家公職人員、企事業單位就業人員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參加過非法邪教組織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1年5月17日--5月1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本次招聘采取個人報名和組織推薦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需提交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書,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縣級以上醫院常規身體體檢表,到羅山縣人民法院填寫《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所有證件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在核對完畢后退回。各鄉鎮(街道)專職調解員經羅山縣人民法院訴前人民調解室初審由縣人民法院、縣司法局審核;所有專職人民調解員審核合格后向社會公示。
(三)報名地點:
1、羅山縣人民法院訴前人民調解室(羅山縣江淮北路34號);
聯系方式:0376-6362579 18238270099
聯系人:王雷
四、聘用
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后,羅山縣人民法院訴前人民調解室分別與聘用人員簽訂《公益服務聘用協議》,完善相關手續,報縣司法局備案。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為公益服務合同關系,不構成勞動合同關系或勞務關系。聘用期間,實行固定生活補貼與案件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固定生活補貼按政府購買服務標準執行,案件補貼按照羅山縣司法局、羅山縣財政局《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的意見》(羅司發〔2019〕32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本招聘方案由羅山縣人民法院和羅山縣司法局具體負責解釋。
附件1:羅山縣公開招聘專職人員調解員崗位及名額一覽表.xls
羅山縣人民法院
羅山縣司法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