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內江市第四中學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因學校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關于印發<內江市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5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我校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優秀教師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性質及選調崗位
單位性質: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崗位類型:專業技術崗位
崗位名額:語文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
二、考核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
有正式編制的中小學教師。
(二)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3. 身體健康,能勝任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
4.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5. 普通話水平須達國家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專業達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或明確規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受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內、政務(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限制考聘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崗位條件
1.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 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的在編教師服務期滿)年齡35周歲及以下。
年齡(周歲的計算方式為:如35周歲及以下,含在報名首日尚未滿36歲的人員)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
三、考核選調程序
(一)發布信息
通過內江人事考試網和市教育局官網發布考核選調信息。
(二)報名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18:00止。
2.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可電話聯系學校確認報名相關事宜,并將報名所需資料發送至電子郵箱14762173@qq.com,文件夾名為:選調崗位名稱+姓名。
(2)現場報名
可攜帶紙質版報名所需資料到學校辦公室現場報名。
(3)報名所需資料
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學信網上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內江市第四中學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
備注:
1. 聯系人:舒老師,聯系電話:0832-2192435,13696066837。
2. 報考的在編教師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三)資格審查
學校通過電話或郵箱回復初審是否合格。正式考核時將進行現場資格確認。資格確認所需資料與網上報名時所需材料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地點:內江市第四中學辦公室(地址:內江市市中區樂賢街道黃荊大道63號)。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活動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選調對象有不符合崗位要求及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
(四)考核
1. 考核時間:2021年6月20日前(具體時間以學校通知為準)。
2. 考核地點:內江四中
3. 考核方式:考核由內江市第四中學考核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核分為現場專業知識考核和現場教學試講考核兩部分。考核成績計算辦法:總成績= 專業知識考核成績40%+教學試講考核成績60%。考核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 考核合格者進入體檢環節。
(五)體檢
1. 每個學科考核選定的人員須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選調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考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考核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若某學科確定的體檢人員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只遞補一次。
2.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3. 體檢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另行通知。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六)考察
參考人員體檢合格后,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內江四中參照《關于印發<內江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2號)具體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公示
經學校研究確定選調人員后,對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經市相關部門審定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不予辦理調動;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辦理調動,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八)審批及調動
經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擬選調人員,由內江市第四中學按有關規定準備相關材料,按人事管理權限報市教育局和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調動手續,正式聘用后按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
四、紀律和監督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選調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選調工作人員在辦理選調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2.為保證考核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考核選調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紀委監委駐內江市第四中學局紀檢組和內江市第四中學紀檢監察審計室全程監督。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內江市第四中學負責解釋。
咨 詢 電 話: (0832)- 2192435
監督舉報電話:(0832)- 2107529(駐內江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832—2195386(內江四中紀檢監察室)
四川省內江市第四中學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