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赴福建師范大學夏季專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新任教師的通告
根據《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縣赴福建師范大學專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新任教師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經核準,本次專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新任教師17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要求詳見《2021年將樂縣赴福建師范大學夏季專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工作勤奮,事業心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6.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間出生),具體以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7.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21年7月前取得,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時間可延至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5.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人員;
6.普通高等院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7.三明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辦法與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擇優聘用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通告、報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進行。
(一)發布通告
本次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新任教師的崗位、人數、招聘資格條件、招聘辦法及程序等相關信息的通告在將樂縣人民政府官網(www.jiangle.gov.cn)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22日(周六)9:00-12:00現場報名。
2.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東門體訓館外 。
報考者報名時需攜帶個人簡歷及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相關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資格初審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由將樂縣教育局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是填報信息失真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名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資格。
(四)考試
本次招聘全部為緊缺急需崗位,采取直接面試考核方式招聘。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面試成績合格線則為70分。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五)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總成績高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進行擇優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并簽訂就業協議書。
(六)體檢和考察
1.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持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就業協議到將樂縣教育局報到,由將樂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和考察。體檢和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閩教師〔2018〕20號)執行。
2.未按時參加體檢和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如考察對象為2021年度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待其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后再進行考察。
(七)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將樂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
(八)聘用
對經考試、體檢和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應聘人員,辦理聘用和入編手續,與招聘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項
1.被聘用人員列入將樂縣中小學事業編制,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聘用人員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2.被聘用人員須在將樂縣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五年,服務期內不辦理調動手續,簽訂就業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服務期內申請解聘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將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8—2323834(將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4.咨詢電話:將樂縣教育局人事股0598-2269263;將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股0598-8770559。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明人發〔2012〕33號文件規定執行。
將樂縣教育局 將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
2021年將樂縣赴福建師范大學夏季專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 ||||||||||||||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經費方式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筆試面試(含技能測試)成績折算比例 | 崗位資格條件 | 備注 | |||||||
最高年齡 | 專業 | 學歷 | 學位 | 政治面貌 | 性別 | 招聘對象 | 其他條件 | |||||||
將樂縣教育局 | 將樂縣第一中學 | 財政核撥 | 專技人員 (高中數學教師) | 1 | 研究生 免筆試 | 35 | 數學類、教育學類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具有高級中學數學教師資格證書 | |
專技人員 (高中化學教師) | 1 | 研究生 免筆試 | 35 | 化學類、教育學類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具有高級中學化學教師資格證書 | ||||
專技人員 (高中生物教師) | 1 | 研究生 免筆試 | 35 | 生物科學類、教育學類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具有高級中學生物學教師資格證書 | ||||
將樂縣第四中學 | 財政核撥 | 專技人員 (初中數學教師)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數學類、教育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畢業生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數學教師資格證書 | ||
專技人員(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師) | 2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政治學類、教育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畢業生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思想品德、政治類教師資格證 | ||||
專技人員 (初中歷史教師) | 2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歷史學類、教育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畢業生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歷史教師資格證書 | ||||
專技人員 (初中地理教師)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地理科學類、教育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畢業生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地理教師資格證書 | ||||
將樂縣水南中學(高中) | 財政核撥 | 專技人員 (高中數學教師)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數學類、教育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畢業生 | 具有高級中學數學教師資格證書 | ||
將樂縣水南中學(初中) | 財政核撥 | 專技人員 (初中地理教師)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地理科學類、教育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畢業生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地理教師資格證書 | ||
專技人員 (初中歷史教師)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歷史學類、教育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畢業生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歷史教師資格證書 | ||||
將樂縣教育局 | 將樂縣白蓮初級中學 | 財政核撥 | 專技人員 (初中語文教師)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中國語言文學類、教育學類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畢業生 | 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并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語文教師資格證書 | |
專技人員 (初中數學教師)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數學類、教育學類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畢業生 | 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并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數學教師資格證書 | ||||
將樂縣黃潭初級中學 | 財政核撥 | 專技人員 (初中語文教師)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中國語言文學類、教育學類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畢業生 | 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并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語文教師資格證書 | ||
專技人員 (初中數學教師)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數學類、教育學類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畢業生 | 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并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數學教師資格證書 | ||||
將樂縣實驗小學 | 財政核撥 | 專技人員 (小學品社教師)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政治學類、教育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畢業生 | 具有小學及以上思想品德、政治類教師資格證 |
附件2
將樂縣2021年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教師報名表
姓 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籍貫 | |||||
教師資格證種類及任教學科 | 教師資格 證號 | ||||||
畢業學校 | 畢業時間 | ||||||
學歷 | 專業 | 學位 | |||||
報考崗位 | |||||||
聯系電話 | 郵編 | ||||||
通訊地址 | |||||||
縣教育局意見 |
現場確認時需攜帶材料:
1.身份證;2.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如無法提供畢業證、學位證,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時間可延至2021年9月30日);3.教師資格證。4.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