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金中海灣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等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汕頭金中海灣學校擬公開招聘2021年高校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含符合廣東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的高校畢業生)26名,現公告如下:
一、單位情況簡介
根據《中共汕頭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設立汕頭金中海灣學校的批復》(汕機編發〔2020〕94號)精神,汕頭金中海灣學校于2020年12月設立,學校位于汕頭市東海岸新城新津片區阿里山路西與港澳路、海峽路的交界處。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承擔高中學歷教育。設定辦學規模為學生總數2400人;全寄宿制;招生范圍為汕頭市;計劃2021年秋季開始招收高中一年級學生。
學校占地109畝,總建筑面積11萬8千平方米,按國家示范性高中標準設計、配套,高起點、高標準配套各教育教學場館:教室配備空調、智慧教學平臺;400米8跑道標準田徑運動場1個;體藝館1座(含50米標準泳池和25米訓練池各1個、籃排球館1個、籃球訓練場2個、羽毛球訓練場4個、乒乓球訓練場16個、體操運動場4個);圖書館1棟,其中配有閱覽室、自習室、社團活動室、音樂訓練室;學生宿舍3棟(6人一間),備有空調、開水熱水設備;學校為每位教職工提供校內住宿;設地下停車場,面積19508㎡,另設師生餐廳。
二、招聘對象
2021年高校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含符合廣東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的高校畢業生)。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擇業期相關政策詳見《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詳見《汕頭金中海灣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人員具有以下情形還有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符合《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條件的,享受相應薪酬、福利待遇及培養管理措施。
五、招聘公告的發布
招聘公告在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
六、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21年5月29-30日9:00-16:00。報名地點:汕頭金中華僑試驗區學校1102、1103會議室(汕頭市東海岸新城華僑大道1號)。
(三)電話咨詢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上班時間(周六日不休息),咨詢電話:0754-88853404。
(四)資格審查:由汕頭市教育局負責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審核,并現場反饋審核結果,對經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當場發放《報名回執》。
(五)發放準考證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考生須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代領的,須提供考生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報名回執》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在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發布。
(六)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驗后當場退回):
1.本人填寫《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符合擇業期政策的畢業生還須提供戶口本);
3.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須院校相關部門蓋章)等材料;其他考生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成績單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資料;
4.應聘人員本人簡歷,主要包括教學技能獲獎情況、論文發表或獲獎情況、學生工作獲獎情況、志愿服務情況等證書(證明);
5.報考教師崗位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七)注意事項
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
尚未畢業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以上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凡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截至2021年9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以上材料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以上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
受疫情影響,應聘教師崗位的考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報名應聘。教師崗位嚴格執行“持證上崗”,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與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單位根據用人要求,參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專業設置,應聘人員在報名填寫專業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如實填寫。
應聘人員應按《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
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專業大類”的(即《專業參考目錄》中代碼為2位數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專業大類”所含“學科”(即代碼為4位數)或“具體專業”(即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例如,某一崗位的專業要求為“經濟學(A02)”,那么該類所含的學科“理論經濟學(A0201)”或具體專業“西方經濟學(A020104)”等,均符合報考條件。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學科”所含“具體專業”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例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崗位專業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考試資格。
七、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滿分各100分。
考試工作由汕頭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學科知識和專業能力。
2.筆試組織形式: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
3.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考試時長為120分鐘,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滿分100分計,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發布招聘公告網站發布。
應聘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寫《應聘人員查分登記表》,送汕頭市教育局申請查分。每個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
(3)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汕頭市教育局應當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汕頭市教育局將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所涉及的應聘人員。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招考崗位擬招聘人數計算入圍面試人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按招考崗位擬招聘人數計算方法為:Y=2X(1≤X≤3)。其中,X代表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按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
面試人數達不到上述要求的,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全數進入面試。
2.面試人員名單的公布: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3.面試時間、地點及須知: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地點在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發布。
4.面試方式:教師崗位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要求按照指定教學內容進行教學設計,并進行說課或試講;其他崗位的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5.面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如: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儀態等)和綜合素質(如:職業認知、語言表達、思維品質等)。
6.面試成績:實行量化評分,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按滿分100分計,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在本面試時段結束時,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八、考試總成績合格人選和體檢人選公布
面試結束3天內,汕頭市教育局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排名),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排名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并將考試總成績合格人選及入圍體檢人選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九、體檢工作和標準
(一)體檢工作和標準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執行的標準:教師人員崗位體檢標準為《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其他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為《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工作由汕頭市教育局按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
(四)體檢時間、地點及具體事宜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
十、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并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十一、擬聘人選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人選,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十二、聘用
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選,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十三、遞補事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試總成績合格人選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截止至擬聘人選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執行《廣東省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粵人社函〔2020〕197號)。公開招聘過程中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和國(境)外入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考生入場時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等異常情況,須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正常參加考試;在考點內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如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汕頭市教育局將在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發布。
(二)本次公開招聘嚴肅公開招聘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三)本次公開招聘由汕頭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十五、相關網址
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www.shantou.gov.cn/hrss/)
十六、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聯系電話:0754-88853404(汕頭市教育局人事科)
監督電話:0754-88860172(汕頭市教育局機關紀委)
0754-88179804(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2: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doc
汕頭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