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和永順縣人事領導小組會議(紀要〔2021〕第2次)等精神,因工作需要,永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決定公開選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與計劃
面向本縣差額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管理九級及以下人員,公開選聘1名。衛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參與本次選聘。詳見《2021年永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選聘條件
1、政治過硬,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
2、2018年至2020年近三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公開選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
4、身體健康、能勝任報考崗位的工作要求;
5、符合選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6、年齡為50周歲及以下(指1970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服務年限的;
4、在擬調出單位工作未滿1年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選聘按照信息發布、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本次選聘的相關信息在永順縣人民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時間和地點:永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人事股(政務中心1221室)。2021年5月26日上午8:00至5月28日下午17:30(每日正常上班期間)。
2、報名人員須攜帶:填好的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份、兩寸藍底免冠彩色近照3張;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打印件;《聘用登記表》等相關復印件;以上資料嚴禁弄虛作假,必須真實準確。
(三)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按照管理權限,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同意,按公告要求在報名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由永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
(四)筆試。
本次公開選聘采取筆試方式進行。
1、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若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永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提出意見,報永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1:2或相應核減選聘計劃。
2、筆試方式。本次筆試方式實行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業務知識。報考初審合格人員參加。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選聘計劃,根據選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同時,根據崗位要求,重點考察確定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考察不合格人員取消其選聘資格,不再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為擬選聘對象,在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反映問題嚴重并會同紀委監委等部門查實有據的,取消公開選聘資格,亦不再遞補。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用人單位對選聘人員進行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選聘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調動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四、相關要求
(一)公開選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報名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選聘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方案由永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永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辦公室0743-5232168;人事股0743—5239553。
監督電話:永順縣紀委監察委駐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0743-5223895)。
附件1:2021年永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docx
附件2:2021年永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