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8人公告
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公告
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一所市屬公辦高職高專學校(位于長春市寬城區合隆鎮長隆大街2015-1號),目前正處在快速發展時期。為滿足學校用人需求,經學校研究決定,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一)招聘計劃:8人,
二)招聘崗位
管理崗位:5 人
專業技術崗位:3人,其中
校醫:2 人 財會:1人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管理崗位:懂管理,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有較強的文字編寫能力;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年齡22—30周歲(1991年5月—1999年4月出生)
2.校醫崗位: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具有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
3.財務崗位: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具有2年及以上政府會計制度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3.現役軍人;
4.本人或家庭成員有較為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具備招聘條件的考生請將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及崗位需要的工作經歷證明以PDF格式發送至411320648@qq.com,保證個人信息真實可信。
(二)報名時間:
2021年5月20日----5月26日。
(三)報名資格審查
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所留聯系電話暢通,資格初審合格者電話告知,準備參加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均取消應聘資格。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四)發放準考證
參加復審的考生請攜帶3張近期免冠藍底照片,復審合格者即發放準考證。
四、招聘方式:
管理崗位、財務崗位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校醫崗位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內容:
管理崗位:公文寫作
財務崗位:專業知識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不滿60分不得進入面試。
(二)面試
從筆試同一招聘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采取的面試方式由學校另行通知。如有放棄面試的考生,在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相關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語言表達和解決實際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滿60分的不得作為擬聘人選。
(三)確定擬聘人選
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確定。成績相同的,進行下一輪面試。經復核考察、政審、體檢等環節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棄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合格人員需要市級以上醫院體檢報告。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的,對擬聘用人員遵紀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擬聘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合同,然后以派遣的性質派遣到學校工作。
工資待遇:面議
八、本招聘公告由招聘學校人事處負責審核、解釋。
咨詢電話:0431-80553021;
88012021
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人事處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