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法院關于公開選調瑞安市人民法院審判事務中心事業人員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因工作需要,瑞安人民法院下屬事業單位瑞安市人民法院審判事務中心(公益一類)決定向全市進行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開選調范圍和名額
(一)選調范圍:瑞安市范圍內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名額:1名。
二、選調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好,事業心,責任心強,身體健康。
(二)性別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新錄用市直部門人員服務期限需滿3年(含試用期),鄉鎮街道需滿五年(含試用期),用人單位級其主管部門規定更長服務期限的,從其規定。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會計、會計學、財務管理、財務會計與審計等專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一)正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三)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未滿足相關單位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合選調的情形。
四、公開選調的程序
(一)公開報名。符合選調要求的人員,請如實填寫《公開選調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后,于2021年5月25日至28日到市人民法院政治部1612辦公室現場報名(地址:安陽街道隆山東路551號;聯系電話:65813719)。
政治部將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者應對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將取消招考計劃。
(二)組織面試。對符合要求的對象進行面試。面試試題由瑞安市人民法院黨組自行命制。
(三)組織考察。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對象名單。考察將堅持德才兼備原則,注重考察實際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
(四)研究決定。綜合報名及考察情況由市人民法院黨組擇優確定擬選調人選。
瑞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