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縣消防救援大隊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惠水縣消防救援大隊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駐勤消防員6名(男性),主要從事輔助消防站執勤備戰,指揮調度、文書、處置突發火災及搶險救援等工作。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報考條件
(一)條件要求:
1、年齡:18-30周歲;
2、具有中國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軍人或體能良好者優先;
5、熱愛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6、有特殊專業技能者可適當放寬年齡。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4、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5、在校讀書的人員。
三、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8日(08:30—18:00)
資料提交地點:惠水縣消防救援大隊和諧路救援站二樓辦公區(惠水縣交通局旁)
聯系電話:歐陽誠翊(指導員:)13508507446;
張麟楓(站長):15086164024;
趙益民(副站長):18885408021
報名方式:采用電話或其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不準代報。
(一)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要求填寫 《惠水縣消防救援大隊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照片粘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提供一份近一個月內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報告;
3、提供一個星期內縣級以上新性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報告一份;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6、提供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中持有的相關證件材料1份;
7、工作人員對照《招聘簡章》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確認其參加體能測試資格;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說明理由。
8、報考人員向招聘工作組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9、報考人員未將報名表及報名所需材料上交的,按自動放棄報名處理。
(二)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在招聘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報名時由招聘工作組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等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由審查人員簽字予以確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考。
四、考核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駐勤消防員考核內容主要以體能考核(3000米跑、單杠引體向上、仰臥起坐、100米跑)和面試為主,體檢及體能考核標準參照《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GBZ221-2009),按總分排名錄用。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核中發現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由考察單位報經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有犯罪前科和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嚴重經濟問題或其他問題的;
4、組織紀律渙散被處分的;
5、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五、擬聘用公示和聘用審批
在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需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2個月,期間由救援站內人員組織對新聘用人員進行個人體能素質及消防能力方向的培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系。
新聘用人員應按聘用單位要求按時報到,超過規定報到時間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工資待遇:試用期間發放基本工資2200.00元/月,正式錄用后按每人3400.00元/月(工資+個人部分保險+績效)的工資標準進行發放,工作滿一年后工資在原有基礎上遞增100元。在隊工作期間解決食宿、服裝。
駐勤消防員工作期間實行24小時執勤制度(住宿);每月享受8天帶薪假期(不享受其他休假及國家法定節日),工作滿一年后享受5天帶薪年假,兩年及以上享受10天帶薪年假。
六、紀律監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七、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歐陽誠翊(惠水縣和諧路消防救援站指導員)、張麟楓(惠水縣和諧路消防救援站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