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陽縣委組織部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縣委組織部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5名。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選調平陽縣各級機關公務員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其中財務人員1名。
二、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3.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達到所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要求(鄉鎮服務年限滿5年、機關單位服務年限滿3年);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6.財務崗位的,須有財經類專業學習經歷或相關從業經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處分等影響期未滿的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到現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調出)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17時止。報名采取個人報名或組織推薦的方式,報名人員填寫《平陽縣委組織部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錄制2分鐘自我介紹視頻,撰寫近3年來最滿意的3件事和最不滿意的1件事,每件事控制在300字以內。并于截止時間前將以上材料,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獎勵證明、歷年年度考核登記總表等材料電子文檔(掃描件或照片)發送至縣委組織部辦公室郵箱:517520634@qq.com(郵件主題請注明: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報名)。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對所提交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名結束后縣委組織部進行審核把關。在面試或面談前,將對審核通過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屆時考生需提供《平陽縣委組織部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獎勵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歷年年度考核登記總表復印件(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等材料。
(三)了解掌握
采取實績評價、面談或面試等方式,對報名人員政治素養、工作業績、綜合能力作全面的了解掌握。
(四)組織考察
經綜合分析研究后,確定擬選調考察對象,派員對其進行考察。
(五)研究決定
考察結束后,組織擬選調人員進行試崗歷練。根據試崗結果,經部務會研究確定選調人員名單,在一定范圍內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四、其他事項
參加選調人員要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對違反相關紀律的嚴肅處理。對本次公開選調有關情況需要咨詢的,可與平陽縣委組織部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577-6372269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平陽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平陽縣委組織部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