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縣2021年招才引智(第一期)公告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人才強縣”戰略,深入推進《永州市瀟湘人才行動計劃》實施,吸引更多優秀人才來藍就業與發展,推動鄉村振興與產業發展,根據2020年度第4次編委會精神,我縣決定采取“先引進再統一分配”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一批綜合類和急需緊缺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專業
主要引進專業:漢語言文學、農業環境保護、農業水利工程、農村區域發展、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環境工程(含環境生態工程)、土地資源管理、風景園林、林學類、森林工程、自然保護與環境生態類;
引進急需緊缺專業:建筑學、測繪工程、城鄉規劃、工程審計、工程管理、海關管理、稅務、國際商務、物流管理。
二、引進計劃
計劃引進共33人,具體崗位要求詳見《藍山縣2021年招才引智(第一期)需求目錄》(附件1)。
三、報考資格及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2.具有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學歷(其第一學歷最低需為全日制本科且具備相應學位證書)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及以上職稱;報考急需緊缺專業,可放寬到全日制二本。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
3.各類引進人才年齡原則上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38周歲(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有違紀違法情形正在接受審查或處分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的人員;
3.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規定行為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試用期內的本縣單位的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相關規定不得錄用為國家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藍山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縣內“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及其他人員;
9.按照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10.有其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人員。
四、引進程序
本次人才引進,按照報名、資格審查、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報名時間:2021年5月25日上午8點至6月2日下午5點30分。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每名應聘人員只能申報一個職位。
1.網絡報名。報名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含近期免冠的掃描件),連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等有關材料一并通過掃描打包發送電子郵箱的方式報名,對2021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人員,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相關證明材料,統一發送到電子郵箱:lszzbrcs@163.com,郵件必須注明:姓名+報考序號(如:張三01)。
2.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前往藍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老檔案局3樓)人才發展服務中心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本人填寫報名登記表(須含1寸近期免冠彩照和手寫簽名),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聯系電話0746-2217006。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社、教育以及紀檢等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過程,所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虛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2.資格復審。在筆試、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一律當場取消筆試和面試資格。筆試和面試時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從業資格證、報考證明、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就業推薦表。
(三)測試
1.測試形式:
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人才發展服務中心組織實施,電話通知具體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面試采取結構化形式進行。
1.報考綜合一崗位和綜合二崗位的人員直接進行面試面談;
2.報考綜合三崗位的人員需先進行筆試再結構化面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3.報考急需緊缺專業的建筑學、測繪工程、城鄉規劃、工程審計、工程管理、海關管理、稅務、國際商務、物流管理等崗位的人員先進行筆試再結構化面試(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
以上三種方式均通過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確定擬引進體檢人選。
2.綜合成績
各項成績實行百分制,其中,結構化面試采取現場評分,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取平均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綜合類1:結構化面試60%+面談成績40%=綜合成績;
綜合類2:結構化面試60%+面談成績40%=綜合成績;
綜合類3和建筑學、測繪工程、城鄉規劃、工程審計、工程管理、海關管理、稅務、國際商務、物流管理等急需緊缺崗位:結構化面試60%+筆試成績40%=綜合成績。
(四)體檢
體檢時間原則上為面試后第二天。按錄取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須攜帶兩張1寸照片。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最新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引進。體檢不合格,導致計劃名額有空缺的,可視情況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為考察對象,針對擬引進人員資格條件、政治思想、工作或在校期間表現、能力素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對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且經藍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人才發展服務中心向社會公示、會議研究審核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聘用相關手續。應屆畢業生待取得學歷學位證后辦理相關手續。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由藍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到位的引進人才數量和縣直有關單位對專業技術人才需求的緩急程度進行調劑分配。引進人才為用人單位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如無批準的特殊情況逾期1個月未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優惠政策
根據不同層次的引進人才分別給予享受藍山縣委、縣政府2018年54號文件出臺的人才引進優惠政策。
(一)人事編制。正式引進的人員均給予解決事業編制。
(二)生活補貼。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以及“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在享受相應工資待遇的同時,合同期間前3年,還享受縣財政給予的生活補貼,標準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雙一流”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2000元。
(三)住房補貼。按照“分層次、保無房”原則,由縣財政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職稱每人每年8000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職稱每人每年5000元,“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每人每年3000元的的標準給予租房補貼;其他全日制一本畢業生由用人單位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租房補貼;租房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對引進人才5年合同期滿后繼續簽約的,首次在藍購房并每年考核合格者,可享受由縣財政按不同人才層次給予的5萬至20萬元不等的購房補貼(全日制本科學歷人才每人5萬;全日制“雙一流”大學學歷或中級職稱人才每人10萬;碩士研究生學歷人才每人15萬;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職稱人才每人20萬),并在五年內分三次兌現。
(四)子女及配偶。引進人才的子女可在縣城區域內就近選擇學校就讀,配偶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且有意愿來藍山縣工作的,可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其他類型的由有關部門(單位)優先推薦就業。
(五)職稱評聘。引進人才具備相應崗位職稱資格的,在本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中優先評聘職稱并給予相應待遇。服務期限滿3年者,在藍山縣組織的初、中級職稱評聘工作中可不受支教、支醫、支農年限條件限制。
(六)關心關懷。對引進人才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支持他們深度參與藍山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對特別優秀的人才,積極推薦擔任“兩代表一委員”候選人,加強對人才的政治引領和團結凝聚。加強對各類人才的教育培訓、縣情研判,增強人才對藍山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把為藍山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特殊貢獻、表現突出的人才納入縣級領導走訪慰問名單,每年組織專項走訪、慰問、座談等活動,了解引進人才的工作、生活狀況,聽取意見和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六、其他要求
(一)除全日制“雙一流”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外,其他學歷層次人員的報名必須與所引進專業相符。
(二)非“雙一流”全日制一本、二本學歷的報考對象進行筆試,招錄人數和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若按專業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經藍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到1:2比例開考;若降低開考比例后仍達不到開考要求的,經藍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整合所有未達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崗位(專業)一同開考,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在不超過本次招才引智總人數的情況下,藍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可適當調劑除研究生以外的其他專業的聘用人數。
(三)藍山縣紀委、監委對人才引進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四)對服務期未滿5年,確因特殊原因經批準調離、辭職的藍山引進人才,期間享受的生活、住房等相關補貼須全額退回縣財政。
(五)人才引進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藍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藍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