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天元區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及學校財務人員293人公告
株洲市天元區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及學校財務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中小學教職工285名、幼兒園教師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48個,招聘計劃293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2021屆優秀畢業生招聘中小學教師140名(詳見附件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39 名、學校財務人員6名、有經驗的幼兒園教師8名(詳見附件2)。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 參加天元區教師招聘考試擬聘用后放棄、新聘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消聘用資格未滿2年的人員(指2019年、2020年);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招聘每個環節的相關信息將在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五、招聘方式
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報名):
(一)面向普通高校2021屆畢業生招聘中小學教師
1.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2021屆優秀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及已取得教師資格證(含取得筆試或面試合格證或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2021屆碩士研究生。
2.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5月30日 —6月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
株洲市天元區建寧實驗中學(地址:炎帝廣場)
(3)報名方式
采用本人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
①每人限報一個應聘崗位。應聘人員登錄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自行下載《株洲市天元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面向普通高校2021屆畢業生)》(見附件3),按崗位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應屆師范類本科生還需提供《株洲市天元區2021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學業情況鑒定表》(見附件4)。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②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填寫完整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或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須提交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的承諾書(樣本見附件8)。
③保持聯系方式通順,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④防疫期間,請考生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報名現場防疫工作管理。
3.資格審查
①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在現場報名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②應聘者提供的證書、材料等必須真實有效,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③其他要求
報考中小學教師相關崗位必須與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合格證明、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或筆試合格成績)認定學科一致。
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合格證明、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筆試合格成績)認定學科為初等教育,可報考中小學語文、數學或政治(思品)教師崗位;認定學科為小學教育,可報考小學語文、數學或思品教師崗位;認定學科為物理、化學、生物,可報考與專業一致的教師崗位或小學科學教師崗位。
4.組織考試
(1)開考比例
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同級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
考試分為答辯和上微型課兩個環節。
①答辯:答辯時量為3分鐘,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答辯成績設最低分數線,答辯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進入上微型課環節。
②上微型課:答辯成績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進入上微型課環節,上微型課時量為8分鐘,上微型課的備課時量為15分鐘,上微型課成績滿分為100分。上微型課內容為報考崗位相應的全國統編教材。
③總成績計算辦法為:
總成績=答辯成績×20%+上微型課成績×80%
答辯、上微型課、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上微型課成績高的排前。若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情況,且答辯、上微型課成績均相等,則加試答辯。
(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及學校財務人員
1.招聘對象
①中小學教師:符合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的應往屆畢業生(已參加高校招聘報名的2021屆畢業生,不得再參加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
②學校財務人員:符合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的有財務工作經驗的人員(全日制非應屆在讀生不包含在內);
③幼兒園教師:符合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的應往屆畢業生。
2.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 6 月10 日 —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
株洲市天元區建寧實驗中學(地址:炎帝廣場)
(3)報名方式
采用本人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
①每人限報一個應聘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登錄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自行下載《株洲市天元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5),或《株洲市天元區2021年公開招聘學校財務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6),按崗位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②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合格證明(2021屆畢業生可提供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或筆試合格成績)、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須提交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的承諾書(樣本見附件8)。幼兒園不作專業要求的需提供符合報名條件的榮譽證書及相關文件。
報考學校財務人員崗位:身份證、畢業證、從事會計或財務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均不計算為工作經歷,樣表見附件7)。
3.資格審查
①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在現場報名時對應聘者所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②應聘者提供的證書、材料等必須真實有效,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③其他要求
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相關崗位必須與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合格證明、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或筆試合格成績)認定學科一致。
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合格證明、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筆試合格成績)認定學科為初等教育,可報考中小學語文、數學或政治(思品)教師崗位;認定學科為小學教育,可報考小學語文、數學或思品教師崗位;認定學科為物理、化學、生物,可報考與專業一致的教師崗位或小學科學教師崗位。
4.考試
(1)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同級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考核)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筆試
①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采用統一筆試試卷。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基礎理論、方法及實踐應用分析等。筆試時量: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②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采用統一筆試試卷。筆試內容包括: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幼兒園管理學、幼兒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及運用等。筆試時量: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③報考學校財務人員崗位:采用統一筆試試卷。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和文字綜合能力等。筆試時量: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面試
①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低于1:3達到開考比例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若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②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采取上微型課的形式進行。根據考生報名情況進行專業分組,上微型課時量為8分鐘,備課時長為1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③招聘幼兒園教師面試采取上微型課(含專業測試)的形式進行。上微型課時量為8分鐘,備課時長為1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④招聘學校財務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量為10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評考生財務業務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成績合成
①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若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情況,且筆試面試均相等,則加試答辯。
凡面試成績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統計總成績,不進入下一個環節。
②報考學校財務人員崗位: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若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情況,且筆試面試均相等,則加試答辯。
六、體檢與考察
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排名末位的考生,如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相同的,加試答辯,以加試答辯成績高者進入)。
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增加吸毒情況檢測項目,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身體心理、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七、遞補
有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八、公示與聘用
(1)公開招聘教師,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人社部門審定。
(2)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由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和招聘崗位統一分配到學校。聘用人員如不服從分配,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新聘用教師及學校財務人員統一入編。由用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崗位設置要求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者,試用期為12個月;有工作經歷者,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師和學校財務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其中被農村學校聘用的教師和學校財務人員至少在農村學校服務三年。如拒不履行在本區最低服務年限,被聘人員須賠付相關違約金,服務年限每少一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
九、特別提示
1.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電話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4.疫情防控期間,請應聘人員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有關防疫工作管理。申領并提供本人電子健康碼,持有電子健康碼綠碼及行程綠碼且現場體溫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參加報名和考試。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天元區紀委負責全程監督,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731-28665200(周老師、胡老師、艾老師)
咨詢時間: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株洲大道北1號高新大廈(天元區政府辦公大樓二樓區教育局)
監督電話:0731-28665065 天元區紀委
0731-28665957 天元區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株洲市天元區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及學校財務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一)
附件2:株洲市天元區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及學校財務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 (二)
附件3:株洲市天元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面向普通高校2021屆畢業生)
附件4:株洲市天元區2021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學業情況鑒定表(應屆本科師范生用)
附件5:株洲市天元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面向社會)
附件6:株洲市天元區2021年公開招聘學校財務人員報名登記表(面向社會)
株洲市天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天元區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