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支隊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廈門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支隊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交警崗位),安排在廈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崗位工作。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人崗相適”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2003年5月以前至1980年5月以后出生),各崗位年齡要求具體見附表;
4.具有中專(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官和士兵應聘輔警的,報考大專崗位其學歷條件可以為中專或高中,但必須在入職五年內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體態(tài)端正,無吸毒、紋身、口吃、斜視、色盲、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6.非本地戶籍人員須持有居住證或在廈暫住登記憑證;
7.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詳見《廈門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二)不得報名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名譽、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從我市公安機關輔警隊伍辭職未滿五年的,不予招聘錄用。
三、招聘崗位與經費保障
(一)招聘崗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廈門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二)經費保障。市編輔警經費每年包干6.8萬元/人,今后根據輔警相關管理辦法調整;區(qū)編輔警經費由區(qū)財政保障與市編輔警略有差別,具體按照各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報名有關事項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核方式。
(一)發(fā)布信息。發(fā)布招聘公告在廈門人才網(網址:http://www.xmrc.com.cn)、 “廈門交警”微博。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
(三)報名方式。請點擊鏈接查看:https://www.xmgxrc.com/headhunters-portal/#/job-detail?id=1396641747840303105
五、考試內容及方式
(一)筆試。所有報考者應當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基本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二)心理測試。筆試合格者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三)體能測試。筆試、心理測試合格者進入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內容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子5分鐘達標,女子4分55秒達標。體能不達標者不進入下一輪面試。體能測試當日考生必須填寫體能承諾書,承諾本人身體健康,沒有會影響本人參與體育活動的不適、損傷、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等。如果在體能測試過程中產生或引發(fā)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四)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錄用。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shù)時,報考者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五)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將在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公布。
(六)綜合成績總分計算。綜合成績總分=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試時間初定于5月28日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體檢人選從綜合成績總分中,根據綜合成績總分排名順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總分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的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體檢費用個人自費。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體檢人員在得知體檢結果后如有疑義,可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招聘單位視情組織復檢,并以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自行到其他醫(yī)療單位體檢的無效。
(二)考察政審。體檢合格者應進行考察政審,并對資格條件再次復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考察政審情況和體檢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崗位編號、工作單位,公示時間為5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xiàn)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可以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不予聘用的,視情況進行遞補。
(四)聘用。對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審核后,通知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崗前培訓。擬聘用人員應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本次招聘人員的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廈門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具體考試通知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考生本人,請保持通訊暢通。
本公告由廈門市公安局輔警支隊、交警支隊負責解釋。招聘咨詢電話:0592-5866177(咨詢時間段為工作日上午8:30分至11:30,下午3:00分至5:00)。
廈門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支隊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