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宜昌市生態環境局所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一、引進崗位及職數
本次引進急需緊缺人才9名,涉及6個單位,6個崗位。
每個崗位的人才引進條件詳見《宜昌市生態環境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崗位需求及職數表》(附件1)。
二、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6.每個崗位的具體條件見《宜昌市生態環境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崗位需求及職數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報名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在校學生;
4.宜昌市內在編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宜昌市生態環境局網站(http://hbj.yichang.gov.cn/)發布《宜昌市生態環境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將以下資料的電子版或掃描件編號打包發送至各崗位對應的聯系郵箱(見附件1)。
(1)《宜昌市生態環境局所屬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報名表》(需本人承諾簽字)
(2)學歷學位證書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宜昌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將嚴格按公告中明確的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審核結果通過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告知。
4.報名須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引進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電子郵箱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報考期間不得變更。
(三)考試安排
本次人才引進只安排面試。面試工作在落實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適時組織實施,具體以面試公告為準。
1.資格復審:在面試前,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對參加面試人員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提供報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宜昌市生態環境局網站上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方式以公告為準,面試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時間及地點:通過發公告、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4.面試要求:考生須持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5.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面試成績相同,則組織加試,加試后,按考生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為80分,最低合格分數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考生面試成績及時在宜昌市生態環境局網站上公告。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體檢工作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統籌實施。體檢對象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確定,并在宜昌市生態環境局網站上公告。體檢應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核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統籌實施。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遞補: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引才單位可按面試成績排序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4.體檢、考察地點由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另行通知。
(五)研究公示
綜合面試、考核及體檢等情況,經宜昌市生態環境局黨組研究審定,確定擬聘人員,將擬聘人員名單在宜昌市生態環境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匯總引才情況及結果報市人社局備案。
(六)聘用備案
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引才單位與新引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
四、其它
1.對違反人才引進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宜昌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3.本次人才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在招錄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及時關注宜昌市生態環境局網站。
政策監督電話:0717-6446412(人事科)
舉報電話:0717-6449620(直屬機關紀委)
附件:
1.宜昌市生態環境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崗位及職數表
宜昌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5月25日